關于印發《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落實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財政部“參動[2009]6號”及教育部辦公廳“教學廳[2009]6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省“專升本”工作的相關規定,現將我省《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本科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本科教育實施辦法(試行)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
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實施辦法(試行)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思而學教育征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精神,并結合我省“專升本”工作的相關規定,現就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本科教育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報名
㈠ 報名條件:
1.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籍普通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的學生,在服役期間沒有受過處分,且自愿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
2.非英語專業(音、體、美專業除外)學生在校期間(從取得有效學籍至畢業)必須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
㈡ 報名地點: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地點:長沙市雨花區新建西路37號,聯系電話:0731-82816663。
㈢ 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戶口證明,民政部頒發的士兵退役證。所有證書均須提供原件。
㈣ 報名時間:每年的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收報名。
二、考試:鑒于我省的“專升本”考試均是由接收學生的本科院校負責組織,為方便退役專科畢業學生集中參考,同時為保證專科與本科專業的對應,省教育廳將根據退役專科畢業學生的專業分布,指定2-3所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就讀并組織考試,每個專科專業限指定1所學校。凡報名參考的退役士兵將對應參加我廳指定的一所本科學校的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專升本”選拔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和時間由學校確定。
三、錄取:我廳根據報名人數按各專業50%的比例確定錄取人數,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對參考的退役士兵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單獨劃線錄取,統一錄取后不辦理補錄。有關學籍管理及其他事項與當年普通“專升本”的學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