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怎么轉專業
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湘幼專〔2019〕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轉專業工作,加強學籍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籍管理規定》(湘幼專〔2017〕20號)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保證正常教學管理秩序,學校根據現有的教學資源和教學條件對轉專業人數進行適當控制。由各學院確定各專業每次擬轉入、轉出學生人數,數額原則上應控制在該專業該年級在籍學生總數的5%以內。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教務處和各學院在主管教學工作校領導的指導下負責學生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教務處職責:組織各學院開展轉專業工作,確定轉專業工作日程,審核各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審批各學院擬轉出和轉入學生名單等。
(二)各學院職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確定各專業轉入控制數,制定本學院所開設專業的轉專業考核、面試要求;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報送、公示、執行轉專業考核、面試方案,提出擬轉出和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第三章 轉專業條件
第四條 學生原則上應按錄取專業就讀,但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轉專業者,可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按程序提交轉專業申請,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校級或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一等獎排前5名、二等獎、三等獎排前3名)。
(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校級及以上刊物正式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需提供原件)。
(三)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市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作品;或在省級以上作品展中展覽作品。
(四)在擬轉入專業相關領域自主創業、成立技術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退役復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六)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病癥或生理缺陷(不包括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的新生和休學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由學校根據其身體狀況,確定轉入專業。
(七)學生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后復學,學校已無學生原所學專業或無原錄取專業,可申請轉入相關或相近專業。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未滿1學期,畢業學年學生;
(二)已在所轉專業學習;
(三)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需作退學處理;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五)為轉專業提供虛假材料,徇私舞弊。
第四章 轉專業程序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原則上限于第一學期末至第二學期初集中辦理。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每年12月中旬,學院根據各專業學生人數、教學資源和教學條件,向教務處報送各年級各專業的轉入、轉出控制數(見附件1)、提出轉專業工作方案(含對轉出學生的審核辦法和對轉入學生的考核要求與考核方式)。轉專業工作方案經教務處審核后在校園網公布。
(二)每年12月下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報《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業調整申請表》(見附件2)。各學院院長對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核,并將擬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匯總報送教務處(附件3),教務處審核、匯總后將名單分發給各學院。各學院轉出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出控制數。
(三)每年1月上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主動到申請轉入學院咨詢相關工作安排。擬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考核、面試,成績排序之后擇優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并將擬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分專業報送教務處,各專業轉入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入控制數。
(四)每年1月中旬,教務處匯總、審核各學院轉專業學生名單(附件4),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并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有異議者,查實相關情況后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春季開學報到時,轉專業學生憑學籍異動通知單到轉入學院報到、調整宿舍,并報學生工作部(處)、招生就業處和財務處備案。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七條 在學校批準轉入新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八條 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在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后,方能注冊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一)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制的學號保持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相應變更。
(二)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轉入專業調整宿舍。
(三)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其檔案與黨、團組織關系在辦理完學籍異動手續后1個月內,轉入學院應主動對接轉出學院辦理交接手續。
(四)學生轉專業后,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審核畢業資格。轉入新專業后,課程考核按以下規定認定:
1.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并列入新專業培養方案的同名或相近課程可免修,按新專業該課程的學分和原考核成績記入成績檔案;
2.在原專業已修讀通過,但新專業不開設的課程,符合新專業培養方案關于選修課規定的,學生可申請作為選修課成績記入其成績檔案;
3.在原專業未修讀,但新專業已開設的必修課,學生需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修讀。
(五)各接收學院應及時做好所有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接收、建檔和相關管理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原有《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湘幼專〔2018〕3號)文件自動廢止;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