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湖南考生在考試結束后都預估自己能考多少分,然后對比去年的批次分數線,預測自己能上什么批次。本文小編就2018湖南高考一本分數線做一個預測,今年湖南一本分數線是上升還是下降呢?思而學教育網老師做了一個預測專題,歡迎收藏閱讀!
高考分數線的預測主要分為以下兩點,第一點和第二點占主要部分!
第一、2018湖南高考試卷的難度系數與往年對比,然后對比去年的湖南一本錄取分數線來判斷預測今年的一本錄取分數線
第一、2018湖南高考各批次的錄取人數及錄取率,如2018年湖南高考本科錄取率上升的話,分數線可能就下降。
第三、2018湖南高考人數和去年的人數對比,這各因素不是很大,因為每年的高考人數變化幅度不大。
下面思而學教育網知名專家預測了2018年湖南高考一本錄取分數線:
一、2018湖南高考一本錄取分數線預測:
一本文科分數線預測:543分
一本理科分數線預測:500分
二、湖南高考歷年一本錄取分數線
地區 | 年份 | 考生類別 | 批次 | 分數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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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17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05 |
湖南 | 2017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48 |
湖南 | 2016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17 |
湖南 | 2016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30 |
湖南 | 2015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26 |
湖南 | 2015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35 |
湖南 | 2014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22 |
湖南 | 2014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62 |
湖南 | 2013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95 |
湖南 | 2013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57 |
三、2018湖南高考相關注意事項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文件精神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財貿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是我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三條 學校性質及簡況
1. 學校全稱: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2. 學校代碼:51378
3. 層次:高職(專科)
4. 辦學類型:學院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5. 校址: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海河街766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經教育部核準下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在規定時間將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由上級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也通過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各類型的計劃數在總計劃數的限額內適當調整;各專業的人數視報考人數的多少進行及時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條 專業錄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在學前教育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兩個專業的錄取中,除在綜合評價招生類別中進行面試(不參加面試的學生一律不予錄取)外,該專業的其他類別和其它專業都無加試要求。
第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報考的專業要求是;環境藝術設計與服裝設計與工藝兩個專業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學前教育專業需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舞蹈專業考試,聲樂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方可報考此專業。
第十三條 報考我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先通過資格審查,再經過綜合考核,按計劃和志愿及成績擇優錄取。中高職一體化轉段招生依合同約定專業,視計劃總數在約定人數范圍內依志愿、成績按一定比例依次錄取。
第十四條 我院同意并執行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按省考試院規定的文理科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 我院所有專業(類)錄取學生:為英語考生;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我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在學前教育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兩個專業上要求:符合該專業的基本要求(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只錄取參加面試的考生),對統招中錄取的考生,在新生報到后對明顯不適合該專業工作要求的學生通過調換專業處理。
第十七條 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我院招生信息網或撥打我院招生就業處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