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武漢音樂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武漢音樂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武漢音樂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暫行規定
武音院字〔2009〕63號
根據《武漢音樂學院學生管理規定》(武音院字〔2006〕3 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教育部有關文件和省教育廳 2009 年 6 月 1 日召開的“全省高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議”有關精神,特制定武漢音樂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暫行規定。
第一條 藝術類專業(方向)學生轉專業(方向),限于因疾病、傷殘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身體條件不允許而無法繼續本專業(方向)的學習,但尚可在其他專業(方向)學習的,經考核認定,可在同批次錄取范圍內申請轉專業(方向)。
第二條 經同意轉專業(方向)的學生,應確保能在學院規定的最長時限內獲得轉入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達到畢業標準。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方向)具體程序
1、由學生本人向所屬教學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武漢音樂學院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申請表》,說明提出申請的理由,同時提交學院醫療中心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或傷殘證明材料。
2、申請人所屬教學單位按照本規定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由教學單位行政負責人簽署明確意見后報教務處。
3、教務處組織專家對擬轉專業(方向)的學生進行考核。
4、教務處會同學工處,對申請人材料及專家組考核結果進行研究,提出審批建議,報學院批準。
5、獲得學院批準后,由學生原屬教學單位通知學生辦理轉專業(方向)手續。
第四條 學籍管理及成績記載
1、學生轉專業(方向)后,按轉入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修讀,由轉入專業(方向)所屬教學單位負責管理。
2、學生轉專業(方向)后,在原專業(方向)學習期間已獲得的公共性課程成績與學分仍然有效,已獲得的專業課成績與學分可作為轉入專業(方向)的任意選修課學分記載。
第五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武漢音樂學院有哪些專業
作曲系 | 音樂表演(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 音樂學(音樂管理) 音樂學(戲曲音樂)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學(音樂教育) 音樂學(音樂心理與治療) |
演藝學院 | 音樂表演(鋼琴調律) 音樂表演(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 音樂表演(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錄音藝術(音樂編輯與制作) 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舞蹈系 | 舞蹈表演 舞蹈編導 |
聲樂系 | 音樂表演(美聲、民族聲樂) |
中國器樂系 | 音樂表演(竹笛) 音樂表演(琵琶) 音樂表演(笙) 音樂表演(民族打擊樂器)音樂表演(古箏) 音樂表演(揚琴) 音樂表演(二胡) 音樂表演(阮) 音樂表演(嗩吶) |
管弦系 | 音樂表演(大號) 音樂表演(小提琴) 音樂表演(小號) 音樂表演(低音提琴)音樂表演(長笛) 音樂表演(中提琴) 音樂表演(雙簧管) 音樂表演(圓號)音樂表演(單簧管) 音樂表演(大提琴) 音樂表演(大管) 音樂表演(西洋打擊樂器) 音樂表演(豎琴) 音樂表演(長號) |
鋼琴系 |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
馬克思主義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