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武漢體育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武漢體育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七條 本科學生轉專業應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最后兩周內,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經批準后參加考核,考核合格后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二十八條 學生一般應在本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者,經本人申請,家長同意,可以申請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轉學,應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經批準后辦理。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者;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者;
(四)在校期間受到學業預警或留級者;
(五)應予退學者;
(六)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十條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一)已修課程中必修課平均分達到80分以上,同時符合教務處公布的條件者;
(二)學生入學后或在校期間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三)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原因,不能繼續在原專業學習者;
(四)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變化或學校學科專業發展需要,經學生本人同意,學校可以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
第三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二)本科大三年級(含大三年級)以上者;
(三)留級者或應作退學處理者;
(四)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記錄者或受到學業預警;
(五)不按時繳納學費者;
(六)體育類轉非體育類、藝術類轉非藝術類、文史類考生轉理工類專業;
(七)其它經學校審查認為不適合轉專業者。
第三十三條 轉專業的學生在原專業所修的必修課程學分可以作為轉入專業的公共選修課學分記載。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按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
二、武漢體育學院有哪些專業
教學單位 | 本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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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育學院 |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 |
運動訓練學院 | 運動訓練 |
武術學院 |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
藝術學院 | 舞蹈學、舞蹈表演、表演、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視覺傳達設計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體育經濟與管理、公共事業管理 |
健康科學學院 | 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康復治療學 |
新聞傳播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英語、新聞學、應用心理學 |
體育工程與信息技術學院 | 體育工程學、教育技術學 |
國際教育學院 | 體育學類(中外合作辦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