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錄取即將結束很多報考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的考生已經錄取拿到通知書了,接下來就是了解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的相關信息的時候了,很多考生咨詢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的宿舍條件怎么,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宿舍幾個人一間,宿舍內部環境條件是否還可以?宿舍內部有沒有空調,下面小編就2018年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新生宿舍內部環境和條件做了一個簡單的整理,希望幫助你們更好的了解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宿舍條件。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宿舍分為東區,西區和中區 ,宿舍都是六人間,有電扇,大部分有空調,沒有的正在加裝空調,宿舍內有寬大的陽臺,自己可以連校園網或是CMCC-EDU,WIFI。每層樓頭和尾有公共的廁所和洗澡的地方,中間有隔板,一樓和四樓有打熱水的地方。東區宿舍是最老的,宿舍樓層只有兩層,中區環境很好,西區有10個宿舍樓。
西區和中區的宿舍樓是六層制,西區和中區的區別在于,西區的床鋪都有獨立的衣柜。學校有西區食堂,東區食堂。另外,根據學校規定,每個宿舍,五一后不斷電,但十一后每天11點斷電。學校還有公共浴室,你如果覺得不想在廁所洗,可以在浴室洗哦 !
第一條 學生公寓是大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為了使學生公寓管理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積極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舒適、文明、整潔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公寓的管理必須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宗旨,采取學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互相配合,學生參與的方式,確保學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正式注冊并在學生公寓統一住宿的本科生、專科生、自考助學生和進修生等。
機構設置及職能
第四條 學校對學生公寓實施網格化管理。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簡稱宿管會),參與公寓的管理和服務,受理學生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主觀能動作用。
第五條 各學院設立輔導員值班室進駐學生公寓,主要負責所轄學院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為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后勤產業集團負責建立、健全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全面負責全校學生寢室分配、住宿調整、設施管理、公共衛生等工作。后勤產業集團在各公寓片區設立公寓管理辦公室(簡稱區辦公室),負責為住宿學生提供熱誠、周到的公寓服務。校保衛部門負責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調房、退宿、假期住宿管理
第七條 后勤產業集團負責畢業生退宿、統一安排新生住宿等工作。學生公寓住宿遵循“男女分樓棟居住,年級、學院、專業相對集中”的原則。學生應服從后勤產業集團的統一安排和調整。
第八條 學生入住學生公寓,須憑入學通知書或相關部門的入住證明、校財務處開具的住宿費繳費收據,到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
第九條 學生憑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開具的《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生宿舍住宿單(卡)》,到分配的公寓簽訂《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生公寓入住協議》,協議一式兩份。填寫住宿登記表,領取寢室鑰匙。
第十條 學生住宿床位一經分配,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寢。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調整的,應事先征得所在學院及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同意后方可調換。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不受理歧視或惡意的寢室調換要求。
第十一條 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的,應當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學工部審批,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備案,并辦理退宿手續。手續辦理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辦理。未辦理相關手續不得在校外住宿。
第十二條 學生因復學、延長學制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排住宿,須持教務處或相關部門證明到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辦理住宿手續。
第十三條 畢業生在學校規定的離校之日起三日內辦理退宿手續,由公寓管理員清點寢室設施,收回寢室鑰匙,辦理退宿手續。財產及設施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故意破壞公共設施,學校追究責任人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因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需離校一學期以上者,應及時到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空出床位由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重新安排。
第十五條 假期公寓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離校回家,確因學習及其他特殊困難需留校住宿者,由本人在放假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學工部審批后,后勤產業集團公寓服務中心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安排。
第四章 日常行為與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 學生公寓管理員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作息制度,學生公寓5月1日?10月7日24小時供電,開門時間為6:00,關門時間為22:30。10月8日?4月30日,周日至周四開燈時間為6:10,關燈時間為23:00;開門時間為6:30,關門時間為22:30。周五、周六及法定節假日24小時供電(節假日正常上課時間除外)。
(一)學生晚歸須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并說明理由,公寓服務中心定期向有關學院及學工部反饋相關信息。
(二)公寓關門后,原則上不受理學生外出行為,若因特殊原因確需外出,學生須出示有效證件,向公寓管理員提交書面申請,征得輔導員同意,并進行登記、報學校總值班室后方可外出。
第十七條 學生應自覺規范自身行為、服從公寓秩序管理,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維護公寓穩定。
(一)學生進出公寓須攜帶證件,配合公寓管理員的檢查、登記。
(二)學生公寓實行全封閉管理,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公寓。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領導、老師、維修人員須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后在公寓管理員處領取“訪客證”佩戴后方可進入。
(三)嚴禁隨意留宿他人,學生親友來訪須在20:00前離開寢室。
(四)嚴禁私自更換寢室、占用床位,嚴禁學生轉租公寓床位。
(五)禁止向公寓內外摔砸物品、潑水、亂倒飯菜、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禁止在室內或走廊追逐、推拉、打球、溜冰、大聲喧嘩。
(六)禁止在宿舍及周圍墻壁上涂寫或張貼、散發各種啟事、傳單及廣告等。
(七)嚴禁各類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從事售賣活動,嚴禁學生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
(八)禁止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九)嚴禁將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帶入學生公寓。
(十)嚴禁在寢室內存放、傳播、播放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書刊及影像制品。
(十一)禁止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
第十八條 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公寓安全,學生公寓嚴禁下列行為:
(一)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電暖器、電吹風、電熱杯、電熨斗、熱得快、電飯煲、電熱毯、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嚴禁燃放鞭炮、焚燒紙張等雜物,嚴禁在寢室內點蠟燭、吸煙。
(三)嚴禁酗酒、賭博、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在公寓室內、走道、樓頂晾曬場等任何場所進行攀爬、翻越、爬窗等危險攀爬行為。
(四)嚴禁將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細菌、病毒標本或具有放射性危險的物品等帶入公寓。
(五)嚴禁私改線路,私拉電線及網線,私改燈具,私自搬動、拆卸、修理、破壞供水及供電設施。
(六)嚴禁破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