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江漢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江漢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江漢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江漢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江漢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保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簡稱招生工作,下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校名為江漢大學(國標代碼:11072),注冊地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三角湖路8號(郵政編碼:430056)。學校網址:www.jhun.edu.cn,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du.cn。
第三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設有71本科專業,涵蓋經、法、文、史、教育、理、工、農、醫、管理、藝術等11大學科門類。
第四條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生(含藝術、體育類考生)、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招生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七條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之一是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省招生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在湖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以及促進地方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條學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踴躍、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一條學校將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后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報送到各省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并通過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入學考核
第十二條報考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的考生(除運動訓練專業外)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須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查報考資格后,參加按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組織的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
第十三條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要求,參加有關專業基礎課聯(統)考、學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具體要求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四條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分數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規則分別以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六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20%。對招生計劃量大的省份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七條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委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
第十八條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成績為準排序,實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辦法錄取,即: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第二至第三專業志愿,分別扣減投檔成績2分,第三至以后專業志愿,不再扣減專業級差分。當遇到多名考生成績相同時,再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江蘇省文理科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及以上,必測科目為4C1及以上,藝術類必測科目為4C及以上。分專業錄取時,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實際總分(語數外+附加分+獎勵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和公共藝術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專業成績合格考生中(“專業成績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湖北省、河北省為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對我校各省(除湖北省、河北省外)專業成績排名前十名的考生,優先保證第一專業志愿。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僅在明確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音樂表演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合格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舞蹈表演專業,在省級專業統考合格、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與形象設計)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合格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已投檔的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投檔成績×80%+專業成績(湖北省為統考成績)×20%]排序,擇優錄取。錄取時適當考慮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六條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湖北省按綜合成績(高考成績的50%與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的75%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學校確定錄取標準,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報考英語、法語、日語、翻譯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外語單科成績分數標準在錄取時可根據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