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武漢輕工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武漢輕工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武漢輕工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武漢輕工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武漢輕工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法治考從嚴治招,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校名為武漢輕工大學,國標代碼:10496。
第三條學校設有常青校區(武漢市東西湖區常青花園學府南路68號)和金銀湖校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環湖中路36號)。
第四條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招委會),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項。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委會下設的常設機構,代表學校招委會行使職權,處理學校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分省分專業計劃),制訂本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組織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履行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開展考試招生工作的科學研究和創新。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全面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考試招生的公正、公平、公開。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率以及在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科學、合理分配。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湖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委會審核同意后,報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招生辦公室將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后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寄送到各省(區、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我校在各省(區、市)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原則,主要安排在報考我校人數較多且預投檔分數較高的省(區、市)。
第四章: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往屆生錄取依照各省(區、市)招生文件的有關規定,學校在錄取時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四條學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考生如對電子檔案中體檢結果如有異議,學校將及時通知考生進行復檢。湖北省的考生在學校指定的武漢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進行復檢,外省的考生在生源省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進行復檢,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生擔任。如考生不能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復檢或復檢不合格,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考生電子檔案中的“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為空時,一律視為該考生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2017年學校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按大類招生。
第十八條經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與英國蒂賽德大學(Teesside University)合作舉辦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與美國南猶他大學(Southern Utah University)合作舉辦工程管理、廣告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與德國慕尼黑工業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t München)合作舉辦釀酒工程(啤酒釀造及飲料工藝)專業本科教育項目。
第十九條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的專業或專業類不限制外語語種,學生錄取后外語均以英語安排教學。其中在湖北省招生的食品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釀酒工程(啤酒釀造及飲料工藝))為中德合作辦學項目,學生錄取后外語以德語安排教學為主。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投檔條件的,按教育部規定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且加分值不得超過20分。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招生錄取時,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區、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考生專業分配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專業分配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對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專業只能分配到計劃尚有余額的專業;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后等級”和“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上海、浙江等省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四條2017年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理工類有食品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工程管理)、食品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釀酒工程(啤酒釀造及飲料工藝)),文史類有新聞傳播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廣告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于高收費項目,只招收填報此類專業志愿的考生,填報了此類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果選擇“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一律視為服從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之間的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