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促進學生個性發展,保證我院本科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生調整修讀專業管理辦法(試行)》(中南大教字〔2016〕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為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和特長的發揮,允許學生有條件地轉專業。我院轉專業工作堅持教學質量第一的宗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學院轉出轉入學生人數比例嚴格按學校當年規定的人數比例執行。
第四條本科生申請轉專業應符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生調整修讀專業管理辦法(試行)》(中南大教字〔2016〕2號)及學校其他有關轉專業的規定。
第五條凡申請轉入我院各專業的學生(含院內專業間調整,下同),應符合如下條件:
1.在原專業學習的課程不得有不及格。
2.申請轉入我院的學生,高考錄取時必須同一批次。
3.申請轉入我院各專業的學生,第一學期外語成績不低于80分且高考數學、外語成績不低于單科總分的80%及以上,且在原專業學習的所有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2。
第六條符合學校有關轉專業的規定,要求轉出我院的學生,學院按照期末考試成績加權平均,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轉出資格。
第七條轉專業時間為每學年春季學期開學初前四周。(嚴格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執行)
第八條申請轉入我院各專業的學生,在提交轉專業申請時必須明確選擇轉入專業,而且一旦批準轉入,不允許申請調換。我院按照申請學生第一學期所有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審定參加專業復試的名單,面試人數按學校規定調入指標的1:1.2確定。
第九條轉專業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我院成立由書記、院長為組長,教學副院長、副書記、紀委書記組成的院領導小組,各專業負責人、各系系主任、本科生學辦主任、教學秘書、當級學生輔導員為組員。
第十條學院根據各專業學生培養目標對要求轉入我院的學生素質進行綜合考評,擇優遴選轉入我院的學生。
第十一條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必須參加轉專業面試,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和心理測試。綜合素質面試采取百分制,內容包括: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占30%)、專業基礎和綜合素養(占70%)。面試工作由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最終排名的計分辦法:總分=課程加權平均成績X70%+面試成績X30%。凡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第十二條所有轉專業學生原則上只能轉入同一年級。凡轉入我院各專業的學生需慎重決策,已經同意轉入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因為學習能力問題等申請轉出。
第十三條本細則自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四條本細則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