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辦法
一、復核科目及范圍
(一)復核科目: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目、技能高考文化綜合科目。
(二)復核范圍:(1)核查考生信息與答卷(卡)是否一致;(2)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3)是否存在漏評;(4)非選擇題每題是否經過兩評或兩評以上,給分是否在規定差值閾限內;(5)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以上內容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人進行復核,不對考生查卷。
對復核發現的問題經相應學科專家仲裁組、省評卷領導小組認定后予以更正。
二、申請復核時間及程序
全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時間為6月27-28日。對本人高考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于6月26日17:00點前(含)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填寫《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此表由各地印制),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成績復核,申請科目數不限(最多4科)。當地考試機構匯總后通過普通高考考務平臺,將申請復核分的數據庫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成績復核工作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各地報送的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數據庫后,分科打印核查表,并于6月27-28日組織專人,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對考生提出的成績復核各科目逐一進行復核,同時向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反饋復核結果。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應制作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結果公告欄,并為有需要的考生單獨打印復核結果告知書。復核結果經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在公告欄公布后即視為考生已閱知。自6月29日起,考生可到復核申請地獲知復核結果。考生還可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和打印本人復核結果。
考生對復核結果仍存異議的,由專家仲裁組再次進行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對此仍有異議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再次復核申請由考生直接在網上提出,網址為:www.hbea.edu.cn,申請時間為7月1日。省教育考試院將在五個工作日內在網上給予回復。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說明:
1.考生在“申請復核科目”欄中用“√”選擇科目。
2.此表由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在省教育考試院的考務平臺中錄入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