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湖北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核心內容如下
湖北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
湖北省可能在2017年推進高考改革,即2017年入學的高一新生為首批實施對象。
按照國家指導意見,高考改革后,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湖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湖北將按照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提出的時間表,積極穩妥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學生、家長不用擔心。今年還將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網絡工作平臺將進行升級,春季開學后在宜昌、荊門、仙桃、潛江等4個市高中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試點,秋季學期在全省鋪開。
湖北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國卷
高考起,湖北省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全部使用全國卷,不再進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自主命題。專家表示,雖然高考命題的主體發生了變化,但高考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性質沒有變;高考命題的依據沒有變,仍然是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高考的總體考查要求沒有變,仍然是立足基礎,突出能力,注重考查考生進入高等學校繼續學習的潛能。
湖北高考錄取批次二本三本合并
湖北省會將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本科調整為兩個批次,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積累經驗、創造條件。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起,湖北省實行本科、專科分段填報志愿,即考生先填報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再填報專科批次志愿。
這樣的整合,有利于消除社會對第三批院校畢業生的偏見,實現高校畢業生平等競爭就業;有利于消除由批次劃分引起的本科第三批院校錄取分數偏低的現象,為民辦高校提供平等競爭和發展的平臺,體現了政府對民辦教育的重視和支持,有利于促進同批次本科院校改善辦學條件,以優良的教學成果吸引學生報考。
湖北高考改革之加減分項目
湖北省教育廳獲悉,從2015年起,湖北省高考加分政策有所調整,具體調整如下:
一、農村獨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國共95項地方性加分項目,鼓勵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
湖北省招辦主任左飛介紹,農村獨女加分政策為我省唯一地方性加分項目,已申請繼續保留,按照教育部批復要求,農村獨女報考省屬院校加分分值,將從原來的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為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且父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
二、散居地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范圍被縮小,加分對象僅限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散居地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與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條件時,可優先錄取。
湖北此次被確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共10個縣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三、體育特長生、部分市縣當地考生加分投檔政策被取消
從2015年起,體育特長生加分政策被取消;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縣和長陽縣考生報考當地省屬院校,神農架林區考生報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屬院校,在文化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的政策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