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湖北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是為普通高校招收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人才而設置的選拔性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美術統考注重考查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基礎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藝術素質(包括審美能力、觀察能力、感知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運用能力等)。高等院校根據考生美術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按確定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美術統考應具有必要的區分度,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試的科目和考核目的
美術統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寫三門基礎科目的考試。
色彩: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知能力、認識能力、色彩關系和色調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現能力。
素描:考查考生對描繪對象的整體造型、比例、透視、結構、體積、空間、明暗、層次、質感等方面的觀察、認識、理解和表現能力。
速寫: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對人物的比例、透視、結構的觀察、認識、理解和把握能力,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人物與環境組合的表現能力以及速寫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色彩
1.考試內容范圍
靜物、風景。
2.考試形式
寫生、默寫、寫生與默寫相結合、模擬寫生(根據提供的圖片資料表現規定內容)。
3.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粉紙或水彩紙;(考場提供)
(2)限用水粉或水彩顏料;(考生自備)
(3)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
(4)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5.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其中:
構圖約占15%
色彩關系與色調 約占35%
色彩造型能力約占25%
色彩表現技法約占25%
(二)素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