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三峽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三峽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三峽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管理辦法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我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轉專業(或專業大類,后全部簡稱專業)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第一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本科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招生及就業指導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人組成。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組織領導、檢查監督和指導協調。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組織開展。
第二條 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小組成員5—7人,學院院長任組長,成員由學院確定。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以及退役復學、創業休學復學、救濟途徑等擬轉入學生的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則與條件
第三條 轉專業工作遵循辦學條件資源允許、學生自愿、尊重學院自主辦學權利、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本科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申請轉專業成功的不可再次申請轉專業。大類培養專業分流不納入本辦法管理。
第五條 同一年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可以分兩次組織實施,分別在一年級上學期期末和一年級下學期期末進行。
(一)按照本年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應修課程(不含素質拓展課程)的規定,在一年級上學期期末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其第一學期所修課程成績均需達到合格標準。學生申請轉專業成功的,于一年級下學期開學后到轉入專業報到。學生是否降級到轉入專業就讀,由各學院根據該專業人才培養實際情況決定,隨學院工作方案一并公布。
(二)按照本年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應修課程(不含素質拓展課程)的規定,在一年級下學期期末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其第一學年所修課程成績均需達到合格標準且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百分制)排名在本專業前50%以內(含50%)。學生申請轉專業成功的,于二年級上學期開學后到轉入專業報到。學生原則上應降級到轉入專業就讀,但是否降級,由各學院根據該專業人才培養實際情況決定,隨學院工作方案一并公布。
第六條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能轉專業: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
(二)定向培養學生;
(三)少數民族預科“內升本”學生;
(四)休學、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
(五)休學創業或退役復學學生在第三學年及以上學年復學的;
(六)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能轉專業情形。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轉專業受限:
(一)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只能在藝術類、體育類相關專業互轉。
(二)高考科類為文史類學生不能轉入當年高考錄取時只招收理工類的專業。
(三)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按國家和所在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程序
第八條 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程序如下:
(一)確定接收計劃。學院根據辦學資源條件等情況,合理制定并申報本科新生年級各專業的轉專業接收總計劃,接收總計劃不得超過該專業當年高考招生計劃數的15%。接收總計劃經教務處會同招生及就業指導處審議后,報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教務處根據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發布轉專業工作開展的通知。
(二) 制定工作方案。各學院制定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報教務處備案后在學院網站公布。方案包括學院轉專業工作組織領導、轉專業接收總計劃及分配形式、學院考核工作安排等。考核形式由各學院根據專業實際情況決定,隨工作方案一并公布。轉專業接收總計劃需明確一年級上學期期末和一年級下學期期末兩次轉專業工作中的具體數量。
(三)學生申請及審核。學生根據要求填報轉專業申請,報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學院應在學院網站公示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姓名、學號、所在專業、成績排名等。公示期為2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學院負責處理。公示期滿,教務處匯總名單交各轉入專業所在學院。
(四)學院考核。各轉入專業所在學院根據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束后,將擬接收學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姓名、學號、所在專業、考核成績、擬轉入專業等。公示期為2天,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接收學院負責處理。
(五)學校匯總審定。教務處匯總各接收學院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提交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發文公布,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辦理學生專業變更手續。
第九條 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復學時可申請轉專業。申請者應為在一、二年級應征入伍的學生。其程序如下:
(一)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教務處辦理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學生的轉專業工作。
(二)學生填寫《三峽大學本科生退役復學轉專業申請表》,并持退役證明原件與復印件到教務處申請,經學校武裝部審核后,由教務處通知學生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進行考核,學院簽署意見。
(三)教務處公示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姓名、學號、原專業、擬轉專業。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學生到教務處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
第十條 學生創業休學復學時可申請轉專業。其轉專業辦法由學校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 經由救濟途徑申請轉專業的按照三峽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四、成績置換要求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后,其學業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需修滿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學分方可畢業。
(二)原專業所修課程與轉入專業應修課程相同且原專業課程學分不低于轉入專業課程學分的,經轉入學院認可后,其原課程成績有效。
(三)在原專業所修課程與轉入專業課程相近且原專業課程學分不低于轉入專業課程學分的,經轉入學院認可,可作課程及成績置換。
(四)學生在原專業所學課程學分低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學分或原專業所學課程未列入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可記為素質拓展學分,其學分低于2學分(含2學分)按原課程學分記入,大于2學分的按2學分記入。
五、其他要求及附則
第十三條 學生可在接收學院的擬接收學生名單公示期滿后5日內書面申請放棄轉專業,逾期不再接受學生放棄轉專業申請。
第十四條 參與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廉潔自律,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好相關工作。凡在轉專業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依紀依規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及時調整專業的,允許該專業學生根據本辦法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其各類實驗班、本科專業目錄外各專業(含專業方向),其轉專業工作與相關要求,不受本辦法相應條款限制,由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當年人才培養實際情況研究決定后,另行組織開展。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2級本科學生開始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原《三峽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三峽大教〔2018〕87號)同時廢止。本辦法中涉及的各類申請表等材料,可從教務處網站下載使用。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