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文件精神及《湖北中醫藥大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特作轉專業若干規定如下:
一、申請轉專業對象:全日制本專科一年級在校學生
二、轉專業原則:
1、所轉專業僅限于同一批次和同一學歷層次。
2、非醫學類專業不能轉入醫學類專業(醫、藥、護、檢)。
3、高考分數必須達到轉入專業當年錄取分數線。
4、文科考生只能轉入文理兼收專業,不能轉入只招收理科類學生的專業。
5、轉入英語專業者,高考英語成績必須達到110分。
三、轉專業受理時間:第一學期末。
四、轉專業程序:
1、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表。
2、必須經轉出、轉入院(系)審查同意。
3、到計財處完善學費手續。
4、由轉出院(系)在規定時間內集中將申請表及轉專業匯總表報送教務處審批,逾期不予受理。
5、擬轉專業的學生于第二學期進入新專業跟班試讀二周,如不能適應新專業學習者,可申請轉回原專業,不得再轉其他專業。
五、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湖北中醫藥大學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