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之獎學金及學生資助篇如下:
一、獎學金
(一)新生獎學金
獎勵錄取到我校的優(yōu)秀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根據學生高考成績和表現評定,設有校長特別獎、優(yōu)秀新生獎(甲、乙、丙三等)、基礎學科新生獎。獲獎新生數約占新生總人數的15%。其中,校長特別獎免交本科學習期間的全部學費;優(yōu)秀新生獎甲等獎勵3000元,乙等獎勵2000元,丙等獎勵1000元;基礎學科新生獎學金獎勵1000元。
(二)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獎勵在校的品學兼優(yōu)的本科學生,分為三等: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別占學生人數的5%、10%、15%。
(三)基礎學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參評對象為: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哲學、歷史學(含世界歷史、考古學)、地理科學、經濟學等基地班,弘毅學堂數學班、物理班、化學班、生物學班、計算機班、國際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班、國學班等弘毅班以及人文科學試驗班的學生。本獎學金分為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別占學生人數的5%、15%、30%。
(四)專業(yè)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參評對象為:測繪工程、農業(yè)水利工程等本科專業(yè)的學生。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別占學生人數的5%、10%、35%。
(五)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獎勵特別優(yōu)秀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
(六)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七)專項獎學金
專項獎學金是由社會各界在我校捐資設立的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學生的獎學金,包括紀念獎學金、校友獎學金、企業(yè)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和其他獎學金。每年獎勵本科生600人左右,獎勵金額約250萬元。
二、資助舉措
本著“助學解困、助學育人、助學成才”的原則,學校采取多項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多年來,學校一直鄭重承諾并切實履行諾言:不讓一個勤奮和有才華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學校成立了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通過實施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國家獎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實行特殊困難補助、辦理醫(yī)療健康保險、設立新生“綠色通道”以及落實國家“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等措施,建立起較完善的資助體系。
(一)新生報到時
綠色通道(臨時貸款):學生到校注冊時,即使沒有帶足夠的錢,仍可以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注冊手續(xù)。目前,新生在報到時可以向學校申請最高額為6000元的無息臨時貸款(在一年內還清即可)。
(二)新生入學后
1.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學校認定后,可以申請助學金。助學金是無償資助學習刻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形式。目前,學校已經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和社會助學金40多項,每年近八千名經濟困難學生獲助。資助金額根據學生經濟困難情況而定,為每人每年1000~5000元。
2.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國家進行一定財政貼息的政策性商業(yè)貸款。學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統(tǒng)一安排辦理申請貸款手續(xù)。大一學生可以一次性按學制連續(xù)申請,每年申請最高額為6000元。學生畢業(yè)后二年內可自主選擇還款年限,最長可以在畢業(yè)工作后六年內償還貸款本息;新生也可憑入學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貸款。
(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助學金、獎學金及國家助學貸款,來償還“綠色通道”的臨時貸款。通常新生在第一學年都能夠歸還臨時貸款,且歸還的手續(xù)較為簡單。)
3.勤工助學:新生從大一的秋季學期末開始,就可以申請校設勤工助學崗位。每年,學校設立27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按照每小時8~10元不等的報酬及補助標準資助參與的學生。
4.國家獎學金:升入大二年級后,成績優(yōu)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5.社會保險、健康平安保險
社會保險和學生健康平安保險是減輕學校負擔和學生家庭經濟壓力的一項有效的措施。學校幫助學生辦理保險,以緩解學生在校期間因病住院而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和心理壓力。
6.社會資助
中國移動、南國置業(yè)、中糧福臨門等單位在我校設立了40多個資助項目,每年資助1500多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在我校設立“豐田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每人每年人民幣3000元,原則上連續(xù)資助4年。凡我校今年錄取的新生都可申請,詳情可登陸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網站(www.sclf.org)查詢。
7.困難補助
困難補助是政府和學校專門為特殊困難的學生設立,包括臨時困難補助和各類專項補助。臨時困難補助主要用以解決突發(fā)性的臨時困難(如對受災地區(qū)學生、家庭遭受突然變故的學生的補助)。專項補助包括:新生的被褥補助和冬衣補助、交通補助等。
8.學費減免
主要是政策性減免,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尤其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