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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招,確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條 學校名稱:黑河學院
注冊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學院路1號
第 三 條
學校性質:黑龍江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 四 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黑河學院
第 五 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 六 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依據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第 七 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招生;
(二)根據國家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發展規劃,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
(四)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基本情況和招生政策;
(五)組織實施錄取工作;
(六)對錄取新生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七)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
(八)配合、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做好招生方面的相關服務與協調工作。
第
八 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及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進行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 九 條
學院2018年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教育部核準的計劃為準。整個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 十 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招生的政策和規定,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調檔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制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
第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相關專業科目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由我校設點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使用我校專業校考合格成績,其他均使用其所在省統考成績,山東省音樂類專業未設省統考,我校又未設校考,可參考其他同類院校的校考合格成績報考我校,我校使用山東省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文化課總分相同,按照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后錄取,文科的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四條
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實行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則上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際高考總成績(不含任何加分)為準。
第十六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我校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外語語種要求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第二十條
我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設有相應的助學金、伙食補助、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長獎學金。對于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學生,學校將通過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廣泛爭取社會資助、充分利用校內自籌特困生資金和國家特困生資助資金,以及助學貸款等方式,解決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后顧之憂。
第五章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學院路1號
郵政編碼:164300
咨詢電話:0456-6842222
、6842777
傳真電話:0456-6842888
網
址:www.hhxyzsb.com
電子信箱:hhxyzb@163.com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報送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備案后,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黑河學院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