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牡丹江師范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牡丹江師范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牡丹江師范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牡丹江師范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牡丹江師范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牡丹江師范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牡丹江師范學院(以下簡稱“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上級主管部門、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牡丹江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233;辦學地點:牡丹江市愛民區文化街191號;學校是國家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學位類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四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招生區域,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各省級招生辦、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進行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八條 投檔比例: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制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
第九條 專業錄取原則:
(一)文史、理工類專業
1. 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調劑且有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 特殊省份錄取原則:浙江省按照該省規定予以錄取;江蘇省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準;內蒙古自治區采取“專業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
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生源地省份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1.黑龍江音樂類專業的考生,按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采取“專業清”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同一投檔志愿的考生,按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再擇優錄取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
2.黑龍江美術類和省外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實行專業課成績投檔的,按照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實行綜合成績投檔的,按照綜合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3.舞蹈類專業的考生按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擇優進行專業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
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專業課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服從調劑且有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