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志愿分為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專科隨該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專科提前批(含藝術、體育、定向培養士官、空乘、航海等專科)和高職高專批。
考生志愿在網上填報,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專科隨該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專升本志愿和對口招生志愿;第二次在7月2日?7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第三次在7月9日?13日,填報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愿。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并保存,在規定的截止期前允許有2次修改,此后將無法更改。
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須履行書面簽字確認手續,即:由縣(市、區)招辦依據考生網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簽字確認,并存入考生檔案。志愿經考生簽字確認后,錄取時不得擅自放棄;考生確認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動,否則,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生依據省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認真閱讀有關院校招生章程,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報,家長、老師、同學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因考生本人填報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各級招辦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填報農村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必須符合我省規定的相應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核認定。
民族預科班志愿在相關批次單獨填報,經省招辦審核、公示合格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相應批次的1個民族預科班高校志愿。
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須填報在相應批次所規定的定向志愿欄中;在設有第一志愿的順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填在相應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欄中。學生錄取為定向生后,入學報到前應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填報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簽字確認時同時遞交定向西藏就業保證書。
設置1個特殊類型(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志愿,已取得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以上4類中選報1類,不得兼報。特殊類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檔錄取。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報1-6個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報1-9個高校志愿,高職高專批可填報1-6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填報1個高校志愿,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藝術類除外),可填報1-4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從體育、藝術、軍事、公安(含專科)、司法(含專科)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專科提前批不同類別(體育、藝術、定向培養士官、空乘、航海等)之間也不得兼報。
專設軍隊招收飛行學員(簡稱招飛)志愿,海、空軍招飛全面檢測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在本科提前批之前錄取。如軍隊招飛未被錄取,考生仍可參加提前錄取批次的軍隊、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錄取。
藝術類考生志愿分本科、專科兩個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兩段,每段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對生源不足的高校進行網上征集志愿。未被錄取且符合征集條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報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