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河南高考招生工作規定》獲悉,河南高考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1.我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含聽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考其一。“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每科滿分為300 分,其他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滿分為750分。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由省招辦組織安排。
2.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我省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考生聽力部分的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非聽力部分120分調整為 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考生聽力成績作為單列的一項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愿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分別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
我省今年暫不組織報考外語專業考生的口試工作。
3.全國統考于6月7、8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 日期 | 9:00—11:30 | 15:00—17:00 |
6月7日 | 語 文 | 數學 |
6月8日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外 語 |
4.所有統考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由省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5.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市、縣招辦指定地點領取本人的高考成績證書,也可在省招辦公布的網站上查詢本人的成績。
6.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登記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工作由招生部門組織進行,核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縣(市、區)招辦領取復核結果。
7.考生答題卡由省招辦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保存至考試成績發布后半年。未經省招辦批準,任何人不得接觸考生答題卡。保管期滿按秘密級材料處理辦法集中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