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 河南大學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按豫財[2007]74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我校各類專業具體學費標準如下:文史類3400元/生?年,理工類3700元/生?年,醫學類4500元/生?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8000元/生?年,藝術類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5000-18000元/生?年;軟件學院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生?年。另外,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700-1100元/生?年(收費標準以2015年河南省招辦《招生考試之友》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河南大學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
學校構建和完善了“獎、貸、助、減、補、勤”等并舉的多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形成了政策助學與臨時救助相結合、國家助學貸款與校內貸款相結合、校內幫扶與社會捐助相結合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格局,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河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手冊簡介
一、還款的簡單流程:
1 、到 http://www.haedu.net.cn )
1 .河南省學生資助網是我 http://www.haedu.net.cn ,在“助學貸款系統”欄目輸入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即可進入。初始用戶名是10475+ 本人身份證號,初始密碼是123 ,為了個人信息的安全,請及時修改密碼;學生如果登陸用戶名和密碼忘記后,可按向y 原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相關證明后由學校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系統內查找用戶名和修改密碼。
4 、若存折不慎丟失,需要及時在開戶行進行掛失并申請補辦原賬號;
5 、如存折不慎消磁,需要及時在開戶行進行賬號變更,并將變更憑證報至學校貸款中心。
還款手冊
一、提前還款
提前還款是指按貸款合同中的約定,在貸款到期之日之前進行的還款。貸款學生需一次性還清某筆貸款(如果有多筆貸款,可分次償還)。提前還款學生一般應提前15 天向學校貸款中心申請,且每年的1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間國家開發銀行和代理銀行進行年度結息暫不受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其余時間學生均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離校前提前還款
1. 學生本人到我校貸款中心(明倫校區老行政樓3 樓)申請
2. 經審查,由貸款中心開具“提前還款批復表”并蓋章
3. 學生本人持“提前還款批復表”到農行金明支行(金明廣場東)柜臺辦理;
4. 辦理完畢,銀行會開具還款憑證,學生本人保留。
(二)離校后的提前還款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 若本人在開封,按離校前提前還款程序辦理即可
2. 本人不在開封,在河南省境內,按以下程序辦理
①登陸河南省學生資助網(http://www.haedu.net.cn )個人貸款系統(用戶名:10475+ 身份證號,初始密碼:123 ),提交提前還款申請;
②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老師在助學管理系統中能及時看到學生還款申請,并網上審批同時蓋上“河南大學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專用章”;
③學生異地從河南省國家助學貸款網下載并打印“提前還款批復表”,一筆貸款填寫一份“提前還款批復表”,批復表蓋有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電子簽章(應呈紅色簽章,打印呈現灰色,屬正常),沒蓋章的批復表無效,“提前還款批復表”20 日內到銀行還款有效,過期作廢;
④學生憑批復表到當地農行柜臺辦理。因部分農業銀行不辦理助學貸款還款手續,請大家到當地高校附近的代理行辦理辦理還款手續;
⑤辦完手續后,自己留一份農行給的還款憑據。
3. 若學生本人在外省,因外省無法辦理償還河南省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所以學生需委托在河南省境內的親戚或朋友代為辦理,辦理程序如1 、2 所示。
二、 如期還款
銀行會于貸款到期日(合同簽訂的償還日期)從學生的還款賬戶中扣收應還的本金和相應的利息。因此還款學生不用在提出申請,至少在貸款到期日前3 天將應還本金和相應的利息足額預存到自己的還款賬戶中,以免銀行扣劃不到現金而造成自己的貸款違約
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時間,每筆合同貸款本金一次還清,本金償還期最長不超過畢業或終止學業后6 年, 利息按貸款銀行規定分次償還。舉例說明,借貸學生第一筆貸款最遲還款日應為畢業或終止學業后的第3 年年末,第二筆貸款最遲還款日應為畢業或終止學業后的第4 年年末,以此類推。
三、畢業后及時付貸款利息
1 .畢業當年7 月1 日起自付貸款利息,每年結息日(12 月20 日)結算一次。中國人民銀行對利率進行調整時,我省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學生可以從“河南省學生資助網”的個人信息平臺查詢應付利息金額。
2 .銀行按貸款合同約定于每年結息日(12 月20 日)從你的還款賬戶中扣收當年應付利息,請你在每年12 月20 日前(至少提前3 日)將應付利息預存到你的還款賬戶中(除應付利息外最好多存50 至100 元,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利率調整、折(卡)管理費、小額貸款管理費的扣收),以免到時余額不足造成貸款違約。如果你的還款賬戶出現問題,可以到農行代理點辦理賬戶變更手續。另,也可于當年11 月21 日至12 月20 日期間到農行代理點柜臺持現金按貸款合同號還息。
具體辦法如下:
1) 若本人在河南省境內,只需把應付利息足額存到自己的貸款賬號上,卡、存折均可。
2 )若本人不在河南省境內,有貸款銀行卡的同學只需把應付的利息足額存到自己的卡上即可;只有存折的同學則需要通過電匯的形式將應付利息存入還款賬戶,或委托河南省境內的親戚朋友代為辦理。
四、展期的辦理
展期對象:應屆畢業生考入研究生或專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須為全日制教育),按學制年限進行展期,即本科階段、專科階段的貸款在研究生或專升本畢業后兩年開始還款。借款人在研究生(或本科生)階段繼續貸款的也是畢業后兩年開始還款。
具體程序如下: 登錄河南大學學生處網站http ://stu.henu.edu.cn ,先點擊網頁右上角“助學貸款” ,再點擊貸款中心網頁右側的“最新通知”中的“展期申請表下載”,即可辦理并查詢。
因河南省資助中心每年11 月和12 月集中辦理全省高校貸款業務,學生務必于畢業當年的10 月15 日前,將《展期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完整并加蓋考入院校公章,然后同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或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以掛號信的形式寄至我校貸款中心,過期不予辦理。如未辦好展期手續,學生仍需自負利息。展期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貼息。具體分為:①借款學生畢業當年 按時辦理展期后,其財政貼息時間為畢業當年的7月1日至研究生(或專升本)畢業當年的6月30 日。②逾期沒有辦理而在畢業后第二年 辦理的,其展期貼息時間按前一年的12 月20 日起貼息至研究生(或專升本)畢業當年的7月1日,畢業當年7 月1 日至12 月20 日的利息由學生本人支付,財政不再貼息。
申請展期需準備的材料:
1. 身份證復印件2 份(A4 紙復印);2. 錄取通知書復印件2 份(A4 紙復印);3. 展期申請表1 份
五、違約處理
1 .利息違約:未在每年的12 月20 日前償還當年應付的利息。
2 .本金違約:未在貸款到期日前還清助學貸款。
以上兩種違約都將對你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處理措施如下:
(1 )違約記錄載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你將無法再與銀行進行信用交往(如貸款購房、辦信用卡等);
(2 )在全國大學生就業網、學歷文憑查詢網站及國家助學貸款網站公布你的名單及相關信息;
(3 )在校園網、校友網上公布你的相關信息,并向用人單位通報情況。
(4 )征信系統在更大范圍普及后,你將寸步難行。
(5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所以,希望你能夠利用助學貸款帶來的機會,按時償還助學貸款,建立人生中第一條良好的信用記錄。守信一時,幸福一生!失信一次,后悔一輩子!
六、說明
1 .還款賬號:指貸款時辦理的銀行卡或存折賬號,畢業確認表中基本信息一欄中有顯示。另外請每年使用自己貸款時辦理的銀行卡或存折賬交易一次,比如進行存取款業務,以免賬戶休眠,給自己還款造成不便。
2 .請妥善保管你的貸款合同、借款憑證、存折、銀行卡和畢業確認表等助學貸款有關資料,并認真閱讀、領會和履行還款義務,以免出現違約而影響你的一生。
郵寄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河南大學學生處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收)
郵 編:475001 資助管理中心地點:明倫校區老行政樓3 樓
電 話:0378 ?2851233 0378 ?2868833 轉8184
聯系人:郭曉平老師 趙炎老師
七. 省內還款網點
河南省農業銀行關于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學生在代理銀行營業網點
辦理還款手續問題的說明
根據豫農銀函[2007]4 號文件,為了確保還款工作順利進行,開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教育貸款管理中心、農行河南省分行機構業務處三方聯系會議就有關當前國家助學貸款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進行了研究,現將有關內容公布如下:
1 、 借款學生原則上要到農行代理助學貸款主辦網點進行提前還款(主辦網點信息附后)。
2 、 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學生還款,從2007 年上半年開始,國家開發銀行將在河南省每一地區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本地區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并設立了服務電話(具體人員及電話附后)。
3 、 請各借款學生注意:為了不影響每年預結息和結息數據的正確性,農行于每年11 、12 兩個月份不受理提前還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