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2.全國統考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并由其制訂答案及評分參考。
13.全國統考試題(包括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副題,下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省級統考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14.省、省轄市、縣(市、區)招辦和有關高校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省招辦,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省招辦接到報告后須立即報省招委會和教育部。
15.考點設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設考點的,須報省招辦批準。考務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關考務管理規定執行
16.我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含聽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考其一。“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每科滿分為300分,其他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滿分為750分。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由省招辦組織安排。
17.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我省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考生聽力部分的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單獨的一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參考。非聽力部分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我省今年暫不組織報考外語專業考生的口試工作。
18.全國統考于6月7、8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9:00—11:30 15:00—17:00
6月7日語文 數學
6月8日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外語
19.除外語科目的非英語語種外,其他統考科目實行網上評卷。評卷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由省招辦負責組織實施。
20.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市、縣招辦指定地點領取本人的高考成績證書。
21.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登記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工作由招生部門組織進行,核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縣(市、區)招辦領取復核結果。
22.考生答題卡由省招辦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保存至考試成績發布后半年。未經省招辦批準,任何人不得接觸考生答題卡。保管期滿按秘密級材料處理辦法集中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