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焦作工貿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轉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學生轉學工作,維護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學生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4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專科(高職)學生(以下稱“學生”)。
第二章 轉專業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以學生自身發展為出發點,在符合高校轉專業政策的前提下,確保轉專業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具體流程如下:
1.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以填寫書面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2.轉出、轉入系部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將學生申請轉交到學生處。
3.學生處將匯總后的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
4.學生處將公示后無異議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和情況匯總后交學生工作委員會審核。
5.學生工作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學生處在學信網上進行轉專業操作。
6.學生處負責將轉專業名單、公示照片等轉專業材料歸檔備查。
第五條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優先考慮。
第六條 有下列情況不能申請轉專業:
1.發放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校報到時。
2.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3.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專業。
4.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者;
5.已符合退學條件者;
6.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七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轉專業一次,原則上在第一學期末,特殊情況需經學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三章 轉學
第八條 學生轉學以條件明確、手續完備、程序正當、權責清晰為原則,在符合高校招生錄取政策的前提下,確保轉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因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申請轉學。
第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單獨考試招生、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通過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七)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八)跨學科門類的;
(九)應予退學的;
(十)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十一條 學生轉出辦理程序:
(一)學生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同時,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須提交轉入學校同意接受的證明材料;
2.學生需提交轉入學校的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最低成績證明;
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名冊》(加蓋公章);
4.因患病等身體原因申請轉學的,須提供學校所在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因特殊困難轉學的,須提供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生所在系部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查,無異議后,簽署意見、系部蓋章,報學生處審批。
(三)學生處對學生轉學理由、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報學生工作委員會。
(四)學生工作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討論研究,研究同意后,在學校網站、全院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審批簽字,加蓋學院公章。
第十二條 學生轉入辦理程序:
(一)學生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同時,學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轉學理由。因患病等身體原因申請轉學的,須提供學校所在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因特殊困難轉學的,須提供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2.轉出學校公示、入學資格復查和在校綜合表現等情況;
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名冊》(加蓋公章);
4.轉出學校同意轉出的證明材料。
學生處負責將相關材料整理成冊,轉交招生辦、學生擬轉入系部審核。
(二)學校招生辦審核申請人考高成績是否達到轉入要求,并出具審核意見。
(三)申請人擬轉入系部對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經系部專題會議集體研究,提出研究意見。
(四)學生處根據相關規定,對轉學理由、相關材料及相關單位意見等進行復審,報學生工作委員會。
(五)學生工作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討論研究,研究同意后,在學校網站、全院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審批簽字形成證實材料。
(六)學生處根據學校研究意見形成正式材料,加蓋學校學籍管理專用章。學院在3個月內將將轉入材料報河南省教育廳備案。
第十三條 學生申請轉學時間為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受理。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審批手續辦理后,須按照學校有關要求辦理離校或轉入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轉入學生成績互認由教務處根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及河南省相關轉學規定,堅持公平、公正標準,規范轉學流程,維護教育公平公正。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轉學工作,嚴禁違反政策和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因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除追究違規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外,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涉嫌違紀的,按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學生存在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轉學資格,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