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北中醫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北中醫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河北中醫學院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潛能,擴大學生學習自主權、選擇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一條 學校和二級學院分別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一)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為教務處處長和各二級學院院長。負責對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進行總體部署。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辦公室主任由教務處處長兼任。具體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審核各二級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考核辦法,審定各二級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學生入選名單。
(二)二級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二級學院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教學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專業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為成員。負責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的政策宣傳,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制定本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考核方案、組織考核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對本學院擬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及遴選等。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學生自愿、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應依據下述原則進行:
(一)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一次專業;
(二)文科類學生不可轉入只招理工科類考生的專業;
(三)綜合考慮學校專業特色、教學資源實際情況,各專業可轉入或轉出的人數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圍內,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年級總人數的8%(含),依學校當年發布的數據為準。
第四條學生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不予轉專業:
(一)從外校轉入我校者;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者;
(三)未在學校報到入學、注冊,學習未滿一學期者;
(四)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者;
(五)應予降級、退學或接受過學校紀律處分者;
(六)色盲色弱的學生申請轉入醫學類、藥學類、生物工程、應用心理學等專業者;
(七)由低學歷層次申請轉入高學歷層次者;
(八)其他無正當理由申請轉專業者,或經學校審核認定為不適合或者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者。
第三章 轉專業條件
第五條 基本條件:
(一)在校全日制學習的本科一年級在讀學生;
(二)政治表現良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上進心;
(三)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四)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高考錄取體檢的相關要求;
(五)入學后第一學期必修課程成績全部及格;
(六)第一學期必修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列本專業年級前20%(含)。
第六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在符合第二章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不受上述第五條(一)(五)(六)條件限制,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二級學院審核,教務處會同相關部門復核,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我校其他專業學習:
(一)學生休學復學后,相應年級原專業已停止招生,可由二級學院提出意見,經教務處報學校批準后,編入相近專業學習;
(二)退役復學的學生申請轉專業,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學校其他專業學習;
(三)休學創業復學的學生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休學創業申請書和有關創業的證明材料,符合學校轉專業要求的,學校優先考慮。
第四章 轉專業工作程序
第七條 轉專業工作于每學年第一學期末啟動,第二學期第五周左右完成,在規定時間外不受理轉專業申請(第六條除外)。
(一)確定接收計劃。每學年第一學期末,各二級學院填寫教務處統一印發的《河北中醫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表》(附件1),根據本學院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專業發展規劃等實際情況擬定接收計劃,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及接收轉專業工作具體方案;教務處匯總各學院相關信息,報主管校領導批準,經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在學校公布。
(二)公布成績排名。第二學期第一周,各二級學院按照加權平均學分績對各專業年級第一學期必修課程成績進行排名,將各專業年級前20%(含)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后,由二級學院公布并公示3天。
(三)學生報名。第二學期第二周,公示期滿無異議,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河北中醫學院學生校內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交所在二級學院。每位學生限報一個專業。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轉專業申請。
(四)二級學院審核。第二學期第三周,轉出學院對申請轉出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按照轉出專業年級學生人數的8%(含)以內的比例,確定推薦人選,將所推薦轉專業學生申請表及成績單匯總后報教務處復審,審核通過后由二級學院在本學院內公布。教務處根據學生所填志愿,將申請轉專業名單送達接收學院。
(五)考試。各接收學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全面考核。轉專業考核工作由各二級學院負責和安排,學校不作統一規定。考核內容應具有客觀性、可操作性、公正性。經考核擬錄取的學生名單,經由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后,報送學校教務處審查。
考核結束后將相關材料報教務處,包括《河北中醫學院轉專業學生考核成績匯總表》(附件3)、《河北中醫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和面試過程影像資料。
(六)錄取。第二學期第四周,教務處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按轉入專業接收名額,遵循成績優先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學生綜合成績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學生必修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占60%(A),學生必修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年級中排名分值占20%(B),二級學院考核占20%(C)。計算公式如下:
A=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60%;
B=20-[20/(學生所在專業年級人數×20%)]×(排名-1);
C=轉入專業學院考核成績,滿分20分。
(七)公示及公布。經審查通過后,教務處對擬錄取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報主管校領導批準、院長辦公會通過,向學校黨委匯報后正式發文公布。
(八)轉入新專業學習。第二學期第五周,轉專業學生名單一經學校批準并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填寫《河北中醫學院學生轉專業學籍異動申請表》(附件4)到教務處學籍科辦理學籍異動相關手續,并到接收學院報到注冊。
(九)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原則上編入同年級,亦可根據自身情況經個人申請、二級學院審核后降級轉入(在校時間不得超過本科生最長學習年限)。若一周內未辦理相關手續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將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八條 在轉專業手續辦理過程中,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的學習及其他一切活動。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九條轉專業名單一經公布,轉專業學生不得申請轉回原專業。教務處對轉專業成功的學生統一進行學籍變更手續。各有關學院、職能部門應做好學生課程改補選、成績轉換、學費繳交、宿舍搬遷等工作。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
第十條 教務處在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和學校教務系統對轉專業學生進行相關學籍異動處理。
第十一條 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編訂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做變更;涉及黨、團組織關系的變化,學生本人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學生轉入新專業后,應當完成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在原專業學習所取得的課程成績及學分,由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學院進行認定(填寫附件5-9)。其中:
(一)在原專業修讀的課程學分、學習要求高于轉入專業的課程,可以相抵、不必重修,以原成績計入成績檔案;
(二)在原專業修讀的課程學分、學習要求低于轉入專業的課程,不可以相抵,應予重修重考;
(三)其余的課程經個人申請、二級學院初審、教務處復審后可以認定為選修課計入成績檔案;
(四)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已經開設完畢的課程,由學生自行安排時間自學重修,參加教務處統一安排的重修考試;或由二級學院相互協調,安排學生隨該專業低年級學生修讀,參加該低年級的期末考試,并由二級學院向教務處備案。
第十三條 學校轉專業工作接受全校師生和學校紀檢部門監督。學校和二級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應對轉專業工作各環節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相關學生轉專業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0級開始施行,原《河北中醫學院學生專業調整辦法(試行)》(冀中醫教〔2014〕51號)和《河北中醫學院學生專業調整辦法補充規定》(冀中醫教〔2015〕18號)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河北中醫學院有哪些專業
截至2020年3月,學校設有基礎醫學院、中西醫結合學院、針灸推拿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研究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公共課教學部、社會科學教學部、臨床醫學院等11個教學機構,開設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藥學、護理學、中藥資源與開發、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生物工程、制藥工程、公共事業管理、藥學、口腔醫學技術、應用心理學、中藥栽培與鑒定、市場營銷、漢語國際教育、中藥制藥、助產學、衛生檢驗與檢疫、中醫兒科學、中醫養生學、健康服務與管理等24個本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