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河北工業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河北工業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河北工業大學 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
第三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校內轉專業:
(一)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
(二)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檢查不宜在本專業學 習,但尚能在我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休學創業或退役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 的。 第四十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 生同意,可適當調整專業。休學或保留學籍學生復學后,如相應 年級已無原專業,可編入相近的專業繼續學習。 第四十一條 合作辦學項目與海外校區學生轉專業由國際 教育學院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另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二)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三)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四)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的;
(五)學校認為不應辦理轉專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轉專業按如下方式辦理:
(一)學校每年在秋季學期開學初,面向一年級學習結束后, 且符合升入二年級條件的學生,集中組織轉專業工作。
(二)轉專業工作開始前,學校根據教學資源情況,公布各 專業接收名額和條件。每個專業(類)均應當設置接收名額,名 額數量應根據專業(類)班級建制人數上限確定。
(三)各學院根據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和專業錄取要求, 擇優錄取。根據接收學院規定或經學生本人申請,接收學院審查, 學校批準,可轉入低一年級學習。
(四)學生轉專業,需由學生本人申請,經學生所在學院審 查,擬轉入學院審核同意,再報學校審批。 學生對其他專業有專長的,應當提供相關成果證明材料,提 交學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因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 原專業學習的,應當出具學校許可醫院診斷證明及原始病歷等材 料,且高考成績不低于擬申請轉入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的最 低錄取分數;第一學年結束后,對于不適于在原專業學習造成退 學試讀的學生,可申請轉至其他專業一年級試讀,參照因疾病轉 專業情況執行。
(五)本科生院對轉專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通知 相關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1次;經批準轉專業并已 辦理手續的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轉回。
二、河北工業大學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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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生物醫學工程 |
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工程力學 | 車輛工程 | |
機械電子工程 | --- | |
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制藥工程 |
安全工程 | 材料化學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
生物工程 | 應用化學 | |
經濟管理學院 | 經濟學 | 金融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工業工程 | |
工商管理類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
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學院 | 自動化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軟件工程 | 網絡工程 | |
物聯網工程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金屬材料工程 | 功能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材料物理 | --- | |
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環境工程 | --- | |
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電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 | |
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運輸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 | |
理學院 | 數學類 | 應用物理學 |
應用統計學 | --- | |
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 | 建筑學 | 城鄉規劃 |
工業設計 | 產品設計 | |
環境設計 | 視覺傳達設計 | |
人文與法律學院 | 法學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公共事業管理 | 漢語國際教育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日語 |
法語 | --- | |
海洋科學與工程學院 | 海洋技術 | 海洋資源與環境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 |
國際教育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 | 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 |
環境工程(中外合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