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總分:750分
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科目為:文科為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為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
語文、數學、外語試卷滿分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各為300分,總分為750分。其中外語科目筆試為120分,聽力考試為30分,聽力考試在考試開始時進行。
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的考生還須進行專業考試,考試要求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用蒙語授課專業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考時,加試蒙語文。報考用蒙語授課的專業,漢語文和蒙語文的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但漢語文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水平,錄取時與高考其他科目總分之和排序,參考考生志愿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⑵對口招生考試分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各科滿分均為120分。其中英語科不進行聽力考試。
報考旅游類、財經類、農林類、畜牧獸醫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建筑類、計算機類、醫學類等9類考生,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專業理論滿分240分,專業技能150分。專業理論考試與專業技能考試均同期進行,分類別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登統的辦法,由有關高校承辦。
報考學前教育類的考生,專業考試只考專業理論,科目為教育理論,滿分390分,與高考同期進行。
具體各類專業考試安排見《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