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石市教育局了解到,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順利完成學業,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已經開始,從即日起,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和今年被錄取新生均可登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http://syd.hee.cn/),按系統要求進行注冊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上調,其中本、專科學生最高申請8000元,研究生最高申請1.2萬元。
家庭困難河北籍大學生均可申請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由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一項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招生統一考試并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河北籍學生,均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謂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學生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它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農村特困戶或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其他貧困家庭。
申請人需先在網上報名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先登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填寫統一的貸款申請表,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縣級聯社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戶籍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勵志獎學金的證明;就讀高校出具的學費、住宿費證明及開戶行賬戶名稱及賬號;縣級聯社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貸款年限和還本寬限期均有所延長
今年,助學貸款的期限也有所延長。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現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時,應與經辦銀行和經辦機構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此外,今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借款學生畢業當年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與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時,可選擇使用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內借款學生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還本寬限期由原來的2年延長至3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