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和特長的發揮,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河北大學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河北大學學年制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優秀本科生轉專業(類)應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學生自愿申請,學校擇優辦理。
第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一年級本科生可申請轉專業(類):
(一)無違反法律法規或校規校紀行為且品德優良的;
(二)第一學年結束應修必修課成績全部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4.5(含 4.5)以上(實行學年制的學生必修課平均成績在90分及以上)的;
(三)學習成績在本專業(類)排名5%以內的。
第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一般不予考慮轉專業(類):
(一)經單獨招生(含專接本)、提前批錄取、招生時有特殊要求或特殊類型專業的;
(二)按照普通高?荚嚕ㄕ猩╊悇e的劃分,文科、理科、藝術類等互轉的(文理兼招專業除外)。
第四條 學院根據各專業教學條件、就業等情況,制訂轉專業(類)接收計劃,經主管校長審批后,由教務處向學生公布。接收計劃原則上按各專業(類)該年級學生人數的10%確定。
第五條 轉專業(類)程序
(一)凡符合條件擬申請轉專業(類)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河北大學優秀本科學生校內轉專業(類)申請表”,并提交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單,經所在學院院長審批后報教務處。
(二)根據各專業(類)接收計劃,教務處對擬申請轉專業(類)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擬錄取名單。申請轉專業(類)的學生人數如超過擬轉入專業(類)的接收計劃人數,由教務處按學生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名,依次確定名單。
(三)擬錄取名單經主管校長審批后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無異議,學校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四)轉專業(類)工作結束,教務處向學生下發轉專業(類)通知單,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妥相關轉入手續。各學院教學秘書做好學生學籍材料的轉出或接收工作。
第六條 轉專業(類)學生的學籍管理
(一)轉專業(類)的學生應當修完轉入專業(類)的人才培養方案的各類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方能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學士學位。
(二)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類)一次, 轉專業(類)學生名單一經批準并正式公布后,學生不許申請轉回。
(三)轉專業(類)手續辦理過程中,申請轉專業(類)的學生應參加原專業(類)的學習和其他一切活動。
(四)學生轉專業(類)前已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類)的課程內容一致,在學時、學分上高于或與其相同的,該課程成績有效,記入學生成績冊;凡不符合轉入專業(類)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其成績作為任意選修課記入學生成績冊。
(五)轉專業(類)后,學生按轉入專業(類)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七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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