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中《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實行)》有關規定,專接本考試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計劃單列、自愿報名、統一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1.報名條件及辦法:凡戶籍在河北省,畢業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職(專科)畢業院校主管部門報名;畢業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度退役士兵可到所報考本科院校報名。
2.報名時間及材料:報名時間為3月16日—3月22日,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省級或地市級民政部門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各專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驗,原件審驗無誤后退回,報名材料復印件一份由負責報名學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審核人簽名并加蓋本部門公章后上報省教育廳,同時上報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報名數據庫文件(數據庫結構見附件3)。退役士兵報名相關材料和數據庫文件需于3月27日之前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3.退役士兵必須在教育廳公布的河北省專接本招生專業范圍內選擇報考專業,是否允許跨專業報考請考生提前與報考院校聯系確認。通過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資格審核的考生分別在負責報名學校簽字確認、采集指紋信息,同時簽寫《河北省普通高校專接本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后按規定交納考試費用。
4.報考考生參加河北省專科接本科教育選拔統一考試,單獨劃線、單獨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