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66所院校參加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并試行不同院校按類別聯合組織考試(以下簡稱“單招聯考”)。今年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和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仍在我省進行單招試點工作。
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下發了《關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5號),明確規定:
招生對象
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考生資格審查由招生院校負責。
招生宣傳
招生院校按照主管部門審定的招生簡章、招生計劃等內容,負責本校單招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
志愿填報
高職單招志愿設一志愿和二志愿,一志愿為集中填報,分兩種形式:
(一)院校獨立進行單招的方式。設兩個志愿:一志愿設一所院校六個專業,考生須參加第一志愿學校組織的單招考試,各單招院校按考生成績進行錄取。
(二)實行單招聯考方式。我省首先在醫學衛生類(臨床醫學類除外)、學前教育專業和機電設備類進行單招聯考試點。由同類別院校推薦的牽頭院校負責組考,成績供同類別所有院校使用。這些院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考生可報考同一類別的所有院校,按“院校+專業(專業類)”模式填報志愿和錄取。考生可同時填報12個“院校+專業”志愿。
二志愿為征集填報,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可按征集計劃和要求填報,由院校審查錄取,參加征集的院校須認同他校成績。
考生于4月10日10時至14日10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hebeea.edu.cn),點擊進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按照單招計劃進行一志愿填報。5月8日20時至9日10時,擬參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屆時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征集計劃填報志愿。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應認真閱讀我省有關單招規定和各院校的單招方案、招生簡章和招生計劃等,按照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未通過“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報考的志愿無效。
考試實施
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職單招組織考試。考生須持報名點打印的《報考證》、居民身份證和學校印發的《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面試。
錄取結果公布
單招院校要按公布的方式和時間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及時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已被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