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教育網:中考招生工作意見/招生工作規定
有關區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有關直屬單位: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更好地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現就 2014 年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濱江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各類高中(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下同)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
1.杭州市區戶籍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2.浙江省內非杭州市區戶籍、港澳臺籍、外國籍的杭州市區初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3.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