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高中〔2015〕60號)(以下簡稱《招收特長生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實際及特色,特制定我校鳳起校區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1.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充分發揮學校的辦學優勢,推動學校多樣特色發展,深化新課程改革,發現、選拔具有一定特長的初中畢業生,實施因人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2.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1. 成立以邱鋒校長為組長,范里、占章根、惠廣俊、王海洪、馮冬怡、郭建飛、朱豪、壽淑燕、陸夏君、張岳君、潘曉燕、陳海匯、顧予恒為成員的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特長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對通過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學生名單進行審核、上報審批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后的相關錄取工作。
2.成立以校黨總支副書記章楗為組長,余慧珠為成員的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紀檢監督組,負責對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
3.學校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岳君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組織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匯總、上報審核及網上公示等事宜。
三、招生計劃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計劃
科技類5名(信息學2名、創新大賽3名),體育類12名(乒乓球3名、田徑6名、健美操3名),藝術類10名(聲樂類3名、貝斯2名、大提琴2名、中提琴2名、小提琴1名),共27名。
(二)報名條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長生工作通知》中規定的招生對象和范圍,同時符合以下所列相關條件之一。
1.科技類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3年、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獲浙江省普及組二等獎及以上者。
(2)2013年以來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個人項目(論文、發明和技術創新)一、二等獎且2013年以來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個人項目(論文、發明和技術創新)一、二等獎獲得者(論文、發明和技術創新均為第一作者1人)。
2. 體育類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田徑:女子跳高1名、女子短跑(100米、200米、400米)2名、男子中長跑(1500米)1名、男子標槍1名、男子鉛球1名。
①初中教育階段(指義務教育階段的七至九年級,下同)獲(田徑)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②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組(男子或女子)個人項目比賽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的第一發文單位)的田徑競賽男子組或女子組個人項目前六名(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2)健美操(男子2名、女子1名)
①初中教育階段獲(健美操)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②杭州市中學生健美操比賽初中組競技單人操前三名。
(3)乒乓球(男子1名、女子2名)
初中教育階段獲(乒乓球)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3.藝術類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教育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第一發文單位)的藝術競賽(現場比賽)中,獲得獨唱、獨奏一、二等獎或前六名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2)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協奏、齊奏(四人及以下)現場比賽項目一等獎者。
(3)初三年級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西洋弦樂或聲樂)優秀團員稱號者。
(4)初中教育階段獲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西洋弦樂或聲樂)A級證書者。
四、報名和測試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符合我校特長生條件的考生生(含個別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間,登錄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管理系統(www.hzjyks.net)進行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一個特長項目。
2. 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攜帶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來我校鳳起校區(下城區鳳起路580號)進行測試報名確認和資格初審,經我校資格初審合格后,報市教育局審核。
3. 5月7日我校將經審核通過的學生相關信息上傳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并將審核結果通過市區初中學校通知相關考生。審核通過的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班考生5月8日向就讀初中學校領取《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個別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憑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到我校領取《報名表》。
(二)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
1. 測試時間: 5月9日上午8:00開始
2. 測試地點:杭州第十四中學鳳起校區(下城區鳳起路580號)。
3. 測試內容及計分:
科技類:(滿分100分)
獲獎賦分滿分30分、現場專項測試滿分50分、面試滿分20分。
科技類競賽得獎賦分(30分)
獲獎級別 | 省級 | 一等獎 | 二等獎 |
|
市級 |
| 一等獎 | 二等獎 | |
獲獎附分 |
| 30分 | 25分 | 20分 |
注:若有多項得獎,取最高得分項,不重復計分。
現場專項測試(50分):
①信息學奧賽:上機操作測試(時間2小時),考試范圍同信息學普及組復賽內容。
②科技創新:論文答辯、作品演示(隨帶獲獎材料,如論文、發明作品),從選題、研究內容、研究過程和答辯等方面評分(10分);科技創新活動的相關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測試(40分),內容包括科技創新活動中常用工具的使用知識;常用的信息技術、電子技術等相關知識;科技創新的相關方法;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科技創新研究論文的撰寫;具體案例的分析;具體成果的評價;針對某一具體要求,設計解決方案等。
面試(20分):
情景反應、對話交流、心理素質。
藝術類:主項+音樂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弦樂(樂器自備)
考試 安排 | 科目 | 考試內容 | 滿分 |
主項 | 自備弦樂曲目一首 | 70 |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奏,有臨時升降記號 | 30 |
聲樂(伴奏帶自備)
考試 安排 | 科目 | 考試內容 | 滿分 |
主項 | 自備聲樂曲目一首 | 70 |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看譜即唱,五線譜或簡譜自選,無升無降 練耳:1.自然音程模唱,2.旋律模唱,無升無降 | 30 |
體育類:(滿分100分):
考生須攜帶體育中考準考證和《報名表》原件方可參加測試。
田徑:專項成績=認證分(20分)+測試分(80分)
(1)認證分:初中教育階段獲田徑項目國家一級運動員認證分為20分;初中教育階段獲田徑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認證分為15分;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的第一發文單位)的田徑競賽初中男子組或女子組個人項目比賽第一名認證分為19分,第二名為18分,第三名為17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認證分降1分;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男子組或女子組個人項目比賽第一名認證分為18分,第二名為17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認證分降1分。不重復計分,以最高一項成績統計。
(2)測試分:
男子 | ||||||
項目 | 評分標準 | 備注 | ||||
60 | 65 | 70 | 75 | 80 | ||
1500米 | 4:30.00 | 4:25.00 | 4:20.00 | 4:15.00 | 4:10.00 |
|
鉛球 | 12 | 12.5 | 13 | 14 | 14.5 | 5kg |
標槍 | 41 | 43 | 44 | 50 | 54 | 700g |
女子 | ||||||
項目 | 評分標準 | 備注 | ||||
60 | 65 | 70 | 75 | 80 | ||
100米 | 13.7 | 13.5 | 13.3 | 13.1 | 12.9 |
|
200米 | 28 | 27.5 | 27.1 | 26.8 | 26.5 |
|
400米 | 1:05.00 | 1:04.00 | 1:03.00 | 1:01.00 | 1:00.00 |
|
跳高 | 1.35 | 1.40 | 1.45 | 1.50 | 1.56 |
|
健美操: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需參加成套動作測試,根據完成動作質量高低進行打分排名,第一名專項成績為100分,第二名為95分,第三名為9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專項成績降5分,最低分為0分。
乒乓球:
乒乓球項目國家一級運動員,專項成績為100分;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除國家一級運動員)需參加個人單打比賽進行排名,第一名專項成績為90分,第二名為85分,第三名為8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專項成績降5分,最低分為0分。
4. 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570分=100分×5.7):
科技類:專業分成績×5.7;藝術類:測試分成績×5.7;體育類:專項成績×5.7。我校各類考生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經市教育局審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和我校網站(www.h14z.com)公示。
6. 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合格成績為:科技類(400分);藝術類(430分);體育類(380分)。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含個別生),5月22、23日登錄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www.hzjyks.net)進行集中統一招生提前批特長生志愿填報。
(五)錄取規則:
1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后,我校根據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各類錄取按以下規則進行。
科技類考生:綜合成績=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30%+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70%。在集中統一提前批招生中,按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分項目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數學、科學、語文、英語的順序,單科成績得分高者優先錄取。
藝術類考生:綜合成績=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30%+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70%。在集中統一提前批招生中,按照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分類分項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以語文、英語、數學、科學的順序,單科成績得分高者優先。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330分,則不予錄取。
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30%+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70%。
錄取基本條件:獲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者且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須在228分及以上;體育單項成績達到市級比賽前2名、省比賽前3名或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獲得者且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須在285分及以上;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須達300分及以上。達到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集中統一提前批招生中,分項目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術科(特長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相同,則以現場測試分高者優先,若現場測試分仍相同,則以認證分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高者優先。
2. 若某一項目符合條件的考生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將酌情減少或放棄該項目招生計劃,減少的招生計劃納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計劃。
3. 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批次的錄取。
4. 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并被查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