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和保障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進行,現就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干區、西湖區,濱江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體育中考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符合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條件的2015屆畢業班學生和往屆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下同)須認真閱讀本規定,如實填寫《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考生基本信息登記和體育中考報名表》(另發)。
二、為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考試安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按下述規定申請免考。
1.肢體明顯殘疾,心、肺、肝、腎等有嚴重疾病或患有嚴重哮喘,身體有嚴重傷病,不能正常參加體育中考的學生,憑市級殘聯(肢體明顯殘疾者)或市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免考其中一類、二類或所有類別項目(免考成績每類為7分,全免為21分)。申請免考耐力類的學生不能選考跳躍類中跳繩(1分鐘)項目。
2.申請免考,由學生及家長向所在學校領取并填寫《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附后),并附相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起上報所在學校。學校依據學生實際情況(如:歷年體檢情況、是否免修體育課、是否正常參加體育鍛煉等),對學生申請事項進行審核,填寫《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匯總表一》(附后),并將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稿)及學生申請表、證明(證件)復印件上報所在區教育局(社發局)。區教育局(社發局)審核后,填寫《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匯總表二》(附后),將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稿)和學校上交的材料按規定時間(具體時間和要求見《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工作實施辦法》)上報杭州市教育局高中處,高中處將審核結果反饋至區教育局(社發局),各區教育局(社發局)反饋至學校,學校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因發生特殊情況,需申請免考的,學生或家長憑考生準考證,按上述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已參加過第一次考試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已考類別的免考。
3.因身體有嚴重疾病或傷病,經申請已獲準免考的學生,在考試期內,若身體恢復健康需參加正?荚囌,須由學生及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并附市級及以上醫院相關證明,經所在學校、區教育局(社發局)審核同意,報杭州市教育局高中處批準后,憑有效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只允許參加尚未組織進行輪次的考試)。
三、準考證僅限于考生本人使用。考生憑本人準考證進入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