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海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又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南省消防總隊,駐守在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美麗的國際旅游島、祖國最南端的省份——海南省,是一支擔負著防火、滅火、搶險救援和社會救助的公安現役部隊,下轄8個支隊級單位和21個 大隊。多年來,消防總隊堅決貫徹胡錦濤“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總要求,充分發揚“聽黨指揮,英勇善戰,服務人民”的優良傳統,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素質強警和從優待警,大力推進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部隊戰斗力得到了有效提升,部隊正規化建設,隊伍建設,裝備建設以及服務保障能力得到 了顯著增強,出色完成了以防滅火和搶險救援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為建設國際旅游島保駕護航,得到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
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是部隊干部生長的主要來源,是總隊實施人才戰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目前,全省消防部隊接收的地方大學生干部中,有60%以上的同志已經走上各級領導崗位。隨著海南經濟的蓬勃發展,我們需要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充實到干部隊伍中來,擔負起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的發展重任,實現海南消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這里有你們施展才華的用武之地,熱誠歡迎有志獻身消防事業的青年學子到海南消防部隊建功立業!
二、接收條件
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接收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消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二)學歷條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視力在4.6以上。
(四)年齡條件:本科畢業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8月31日。
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先接收
(一)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或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
(二)在校學習期間有當兵入伍經歷的;
(三)有個人特長,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
(四)參加全國或省級球類比賽獲得過名次的;書法、繪畫、攝影等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
三、接收專業
法 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教育學、應用心理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化學、通信工程、建筑學、給排水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土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審計、會計、財務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
四、不屬于接收的范圍
(一)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四)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五)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六)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達到4門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七)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未按時獲得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八)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五、享受待遇標準
(一)研究確定接收后將實行六個月的入警培訓,培訓期間享受軍隊干部工資待遇。
(二)培訓考核合格的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中尉警銜,時間從6月起算。
(三)在住房、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六、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按公安部政治部文件要求,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一)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總隊有權將其退回原學校: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七日前征得接收單位同意;
2、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三證不齊的;
3、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4、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5、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6、學習成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7、因專業等其他原因,上級機關未予批準接收的;
8、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期間實行全程淘汰,按《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畢業生負責。
(二)接收對象在入警訓練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院校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三)接收對象在培訓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在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報名時間、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截止時間:12月25日。
(二)報名方法:
請在報名期限內,攜帶報名材料到現場報名點或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報名點報名。報名材料含以下內容:(1)個人自薦材料(打印件),(2)學校就業推薦材料復印件(學校蓋章),(3)近期照片(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和5寸全身彩照各一張)(4)原始成績單(包括入學至今所有學習科目的成績),(5)有關證書(英語、計算機級別考試證書或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所有報名資料恕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三)聯系方式:
1、聯系人:高宇、鄒毅寧,聯系電話: 0898―65906532轉3206、3219,聯系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7:30,傳真:0898―65907447 ,郵編:571100
2、詳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南路110號海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工作辦公室
(四)有關事項:
禁止重復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報名工作截止后,總隊將對所有報名人員情況進行匯總整理,1月中旬確定參加公安部文化考試的人員名單,人員名單將在海南消防在線(www. 119hn.com)上公布,敬請留意查詢。
所有填寫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凡因報名信息不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畢業生自負。
海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個人自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