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縣冬季征兵標準及時間安排
一、征集對象和范圍
男兵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下同)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少數民族居住集中地區可放寬到初中畢業。征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盡量多征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女兵的征集對象: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
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駐海島、邊境、遠離居民區等條件艱苦地區的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干部子女符合條件的,應優先批準入伍。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要適當提高少數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臺灣省籍人口和歸僑、僑眷的地區,應盡可能多征集一些臺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齡
男青年為:12月31日前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放寬到23周歲,本科畢業生放寬到24周歲。根據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滿1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女青年為:年滿18至19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年滿20周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年滿22周歲。
三、征集條件
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頒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征集辦法
適齡青年應當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征,經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批準的時間,統一為12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12月1日算起。
五、時間安排
(一)9月6日至10月31日,為準備工作和宣傳報名階段。
(二)11月1日至7日,為體格檢查階段。
(三)11月8日至25日,為政審階段。
(四)11月26日至28日,為體格復檢階段。
(五)11月29日至12月9日,為走訪定兵和送審階段。
(六)12月10日至月底,為新兵起運階段。
(七)女青年體檢復查由省征兵辦統一組織,時間擬定于11月15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