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科目考試即結束,物理試卷難不難?與往年海南高考物理試題相比容易不?小編做個小調查,歡迎廣大考完試的考生參與投票。
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難易度調查
共有14人參加
2018年高考海南物理難易度調查
選項 | 比例 | 票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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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去年難 | 23.1% | 3 |
2 比去年容易 | 46.2% | 6 |
3 與去年難度相當 | 30.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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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根據《海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瓊府〔2016〕29號),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遵循人才培養(yǎng)規(guī)律,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fā),實施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學合理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推動高中教育多樣化有特色發(fā)展,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培養(yǎng)高素質人才。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優(yōu)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功能,引導學校關注學生發(fā)展核心素養(yǎng),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2.堅持公平公正。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健全工作機制,切實保障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的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3.堅持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綜合評價體系,改革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的內容、方式和途徑,增加學生和高等學校的選擇權,科學評價學生發(fā)展水平,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4.堅持統(tǒng)籌實施。整體設計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系統(tǒng)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正確處理教學、考試、招生、管理之間的關系,強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與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的協同性。循序漸進、積極穩(wěn)妥實施。
(三)改革目標。
2017年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調整統(tǒng)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改進高等學校錄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jiān)督有力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體制機制。
二、基本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等級性考試成績以標準分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科目設置。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級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力爭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將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納入等級性考試范圍。
3.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以國家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內容,等級性考試內容為各學科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4.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應參加合格性考試,其中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績作為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的依據。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還應參加等級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考生只需參加等級性考試。
5.考試安排。依據普通高中學校課程教學安排,高一、高二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8個科目,其中:高一年級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不超過3個科目,高二年級學生參加其余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的7月7-8日,相應學科的技能操作考試在考生參加合格性考試的學期進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初參加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3個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不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的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的4月9日進行。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等級性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下學期6月9-10日。
(二)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情況,是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含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
2.評價管理。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托網絡平臺進行管理,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jiān)督機制。高中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具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寫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在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確保材料真實可靠。
3.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校要依據學生成長記錄,加強成長過程指導。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yǎng)要求和各校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guī)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三)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1.改革高考科目設置。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統(tǒng)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不分文理科,安排在每年的6月7-8日舉行。外語考試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另一次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三上學期末,根據教育部的統(tǒng)一安排進行;考生的外語考試成績由筆試部分和聽力部分考試成績相加組成。
從2020年起,高等學校錄取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自主選擇的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作為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普通高中學生在修業(yè)期間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統(tǒng)一高考科目、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各科的成績以及高校錄取總成績均以標準分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