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以預申請啦!為科學合理安排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資格認定的準確性,海南省從2015年開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
據了解,生源地助學貸款適用于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申請流程為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普通高中學校匯總預申請學生,送至市縣學生資助中心,核對預申請信息,在預申請系統中錄入,之后上報預申請。
對于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市縣學生資助中心須依據本市縣普通高中學校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名單,對每所普通高中學校提供的《預申請匯總表》進行核查,核查預申請學生名單中的學生是否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在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
若核查發現問題,應要求高中學校退回整改。各市縣教育(教科)局需在6月15日前將核查通過的學生名單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