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高考志愿的批次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7日8:00至17:30,7月4日8:00至7日17:30,7月30日8:00至8月1日17:30,每個時間段報考的志愿批次不同。
一、2022年海南高考志愿填報說明
二、海南高考志愿填報指南說明
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成績已公布,接下來將進入填報志愿和錄取階段。根據海南省考試局印發的《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年海南高考網上填報志愿工作從6月27日啟動,其中本科批普通類7月4日8:00至7日17:30填報志愿,提醒各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報志愿,千萬不要錯過。《辦法》同時明確高招錄取投檔、錄取等具體工作。
關鍵詞:填報志愿
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類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辦法》指出,院校專業組是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
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須本人選考科目滿足擬報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方可填報。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院校專業組,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制。
各批次設置院校專業組的志愿數量:
(1)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類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類(統招)、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校考設3個院校專業組志愿、特殊類型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2)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類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少數民族班和預科班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高職(專科)部分,須面試的高職(專科)提前批設3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提前普通類設6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藝術類、體育類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高職(專科)批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4)各批次按志愿錄取結束后,省考試局組織還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組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數量與各批次設置院校專業組的志愿數量相同。
各批次填報志愿及征集志愿的時間見附件,如有變動,以省考試局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公安院校等對考生年齡、婚否有要求
海南省考試局提醒,考生在填報志愿前,應詳細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檔規則、程序和辦法,了解填報志愿須知、要求、注意事項,掌握填報志愿的操作方法,認真查閱《填報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計劃或通過志愿填報輔助系統篩查擬報考院校專業組和專業,在填報志愿系統中準確選擇報考的院校專業組和專業,并認真核對,確保所點擊的志愿與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錄有關高校的網站了解擬選擇學校的招生章程及錄取規則,嚴肅審慎地報考學校和專業。
考生要按本人報名時選報的報考科類填報在該科類招生的院校專業組。
志愿的填報和確認均由考生本人上網操作完成。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時要按“填報志愿須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當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因本人泄露個人密碼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填報志愿時,考生須表明所填報的院校專業組未按本人所選報的專業志愿錄取時是否愿意服從該校錄取到該院校專業組的其它專業,服從者按填報志愿系統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操作。
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志愿的填報,只有取得以上特殊類型入選資格并經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及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報。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以及2022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的考生,須是經審查合格且在省考試局網站公示的才能填報相關招生院校的志愿。
下列院校和專業對考生的年齡、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報這些學校和專業,須符合規定的條件:
(1)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齡為16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l日期間出生),未婚;
(2)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偵察學、治安學、邊防管理、刑事科學技術等在提前批錄取的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能超過22周歲(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2022年8月31日),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未婚。
8.限制只能報考原本科B批(即民辦本科或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不能填報本科各批次錄取的其它本科學校;僅符合報考本省高職專科學校的考生,不能報考在本科各批次錄取的學校和外省高職專科學校的志愿。
9.考生要根據自己的體檢結論,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于就讀院校及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章程相關的限報規定,選報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就讀的院校專業組。
關鍵詞:投檔工作
本科普通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投檔錄取模式:本科提前普通類、須面試的專科提前批、本科藝術校考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本科提前部分的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本科普通批、民族班和預科班、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藝術類、高職(專科)體育類、高職(專科)批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平行志愿按100%的比例正式投檔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過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120%的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比例投檔),投檔數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在進行模擬投檔后,按最終確定的院校專業組計劃數的100%比例正式投檔。
特殊類型批次不限投檔比例,按符合投檔條件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投檔。
征集志愿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數的1:1比例投檔。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本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正式投檔前,將進行一次或多次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計劃數、投檔人數、投檔最高分、投檔最低分以及投檔考生的成績、志愿等信息),各有關學校在我省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是否調整正式投檔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計劃的意見,如果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反饋意見,則按學校原下達給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學校正式投檔。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以及本科提前批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高職專科學校,省考試局在投檔前不向學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給各學校投檔。
考生的高考總分包括高考綜合分和照顧加分之和
投檔成績為:考生的高考總分包括高考綜合分和照顧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綜合分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
普通類的投檔成績:考生的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藝術(非“校考”)類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藝術專業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分別以各專業類別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體育類的投檔成績:在考生高考總分、體育專業成績均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總分作為投檔成績。
本科普通批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后組織二輪征集志愿
普通類的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個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所報考的院校專業組尚未投檔滿額)時,即將檔案投到該院校專業組。投檔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專業志愿就不再進行檢索和投檔。
(3)每批進行一輪平行志愿投檔后,對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省考試局在其網站公布這些院校的院校專業組名稱、專業名稱和專業招生計劃數,組織當批沒有被投檔和已投檔但被學校退檔的線上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4)省考試局在填報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給沒有完成計劃的院校補充投檔。
本科普通批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后,根據錄取情況,組織二輪征集志愿;其它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檔一般只進行一輪,一輪投檔后再根據各院校完成計劃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征集志愿。
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綜合分、語數英之和、語、數
在平行志愿的投檔模式下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排序規則
1.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高考綜合分重新進行排序;
2.當高考綜合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重新進行排序;
3.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語文、數學的順序依照單科成績重新進行排序;
4.當語文、數學成績均相同時,按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順序依照單科成績重新進行排序;
5.藝術類非“校考”考生如果專業成績相同,按投檔成績重新進行排序;如投檔成績仍相同時,按普通類的排序規則重新進行排序。
梯度志愿分兩輪投檔,兩輪投檔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組織征集志愿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學校,省考試局根據招生學校所屬批次,向招生學校投同批線上考生的檔案。本批分兩輪給學校投檔:
第一輪:根據學校各院校專業組的招生計劃數和我省規定的投檔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先的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檔案。
第二輪:對于經第一輪投檔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組,按照相同志愿順序分數優先,不同志愿順序志愿優先的辦法,給第一輪投檔數量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院校專業組,按缺一補一的辦法給學校補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續志愿檔案。
按規定須進行面試的學校,省考試局在學校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以上程序規則投檔。
對于經前兩輪投檔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組通過征集志愿補充投檔。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后,省考試局將與招生學校協商,通過適當降分辦法補充生源。
關鍵詞:錄取工作
錄取分3個批次進行,7月9日至8月15日進行
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的領導下,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由省考試局具體組織實施。
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統一高考科目的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的成績為基本依據,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情況。
今年海南省的錄取工作,共分3個批次進行,從7月9日開始至8月15日結束。
《辦法》指出,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海南省考試局負責給學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檔案,并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各學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