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征兵工作會議和省政府有關征兵工作的要求,為圓滿完成哈爾濱市今冬征兵任務,特發此令。
一、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征兵命令規定服兵役條件的哈爾濱市公民,要踴躍報名應征,自覺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
二、各級政府和兵役機關要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從做好新形勢下軍事斗爭準備的實際需要出發,把征兵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行動。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征兵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格把握征兵標準和原則,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確保兵員質量。要加大人力、物力、財力和領導精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重視、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社會環境,高標準、高質量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從維護國家和平和社會穩定大局出發,按照征兵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教育和鼓勵本轄區、本單位適齡青年積極報名應征。要按照政策規定努力做好義務兵家屬優撫和退伍軍人安置等工作,以實際行動參與和支持國防建設。
四、各級各類院校要積極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大力宣揚大學生士兵在軍營建功的典型事例,激發高學歷、高素質青年積極投身軍營立志報國的熱情,鼓勵應屆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積極報名應征。各類大專院校比較集中的地區,要成立專門班子、抽調專人指導有關院校做好應屆畢業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為部隊輸送高質量兵員。
五、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人民軍隊光榮傳統和英模人物事跡,大力宣傳《國防法》、《兵役法》和《國防教育法》等法規政策,切實把兵員征集過程作為全民國防教育的過程。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和兵役機關,引導廣大適齡青年響應國家號召,踴躍報名,積極應征,確保哈爾濱市圓滿完成征兵工作任務,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林鐸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