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一天中,部分民眾可進法院參觀。小編為大家整理參考的內容是關于法制宣傳日黑板報資料:關于法制宣傳的征文范文,歡迎參考。
12.4法制宣傳日征文:法制宣傳日
今天是法制宣傳日,下午老師讓我們把椅子搬到操場上,只見一條橫聯上寫著“弘揚法治精神 構建和諧社會 服務科學發展”18個醒目的大字。2時14分校長宣布活動開始,活動第一項:升國旗。在國歌聲中,國旗冉冉升起,我們注視著,莊嚴地唱著國歌;第二項:宣誓。我們大聲說著我們對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維護法律的決心;第三項:遵紀守法簽名。為我膠講課的是派出所指導員和法制副校長,先是指導員給我們講了幾個未成年人的案例。一個是東至勝利一家三口被人殺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錢時被人發現,于是殺人滅口,拿了100元便離開了。
經過警犬等破案工具,終于發現了蛛絲馬跡,將其抓獲,判了無期,他才17歲呀。還有一個孩子因為想上網卻沒有錢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兩千元,而他又低價賤賣給同學,結果不僅是他犯法,買他的東西的同學也跟著犯法。
還有一位同學在學前班的時候偷別人的橡皮、筆,六年級的時候竟然偷走了一頭牛,后來膽子越來越大,終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搶劫、歐打、包庇等行為都是不允許的,我們一定要記住“八榮八恥”,遇到危險時,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擊退敵人。我膠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12.4法制宣傳日征文:我與法律同行
在大多數孩子的眼睛里面,“法律”這個字眼總透著一股神秘和威嚴。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于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們未成年人的權利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
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就開始關注法律,那時的我還是一個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么,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關注起了這個那時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詞??“法律”。那時我們小孩子最喜歡的是少兒頻道的動畫片,而我是個例外,偏偏喜歡中央電視臺的法制節目??《今日說法》。我幾乎每天都會收看這個節目,近乎到了癡迷的程度,每天中午,節目一開始,我便一手捧著飯碗,一邊目不轉睛地盯著屏幕,生怕會錯過每一個精彩的鏡頭。時光飛逝,轉眼間法律已經陪伴我度過了幾個春夏秋冬,現在的我已經是一個六年級學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說法》依舊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飯,它已經成為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糧。觀看《今日說法》,不但可以了解這些年來祖國法制的變遷,而且可以增加許多法律知識,有許多法制故事令我記憶猶新,其中有兩個故事最讓我記憶深刻:一個女孩,父母離異后,與父親和繼母生活在一起,繼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將女孩的胳膊打殘了,繼母因此而被判刑。這個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雖然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就因為繼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違法的行為,才導致了事件的發生。這件事告訴我們:不學法就很容易觸犯法律;我還在《今日說法》看到過這樣悲慘的一幕:廣西田東縣一位司機駕駛大貨車行至國道323線,將橫穿馬路的一名6歲男童碾壓致死,一名僅6歲的兒童就這樣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不可翻躍防護設施”是交通規則中明確規定的,可是,人們總是這樣想:沒事,我心里有譜,絕對不會發生事故,再說了,這樣不就可以少走幾步路了么。他們就是因為這種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幾步路難道還不如人生最寶貴的東西??生命么?這種走捷徑丟性命的事故數不勝數,這難道還喚不醒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心嗎?
隨著我國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各種法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保護法》、《勞動法》等相繼出臺,然而我覺得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范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作為小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后,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為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更要堅定崇尚科學、追求真知的信念;樹立遠大理想,確立人生的奮斗目標,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勤學苦練,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用黨的方針路線指引自己,用優秀思想文化影響自己,激勵自己;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護法的水平,讓法律一直隨著我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