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器使用方法】
適用范圍
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迅速奔赴火場。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更不可橫拿或顛倒,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一只手緊握提環,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將射流對準燃燒物。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范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否則會中斷噴射。(手提式)泡沫滅火器存放應選擇干燥、陰涼、通風并取用方便之處,不可靠近高溫或可能受到曝曬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以防止凍結;并應經常擦除灰塵、疏通噴嘴,使之保持通暢。
【危險部位標識】
1 危險場所、危險部位的室外、室內墻面、地面及危險設施處等適當位置應設置警示類標識,標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規定。
2 危險場所、危險部位的室外、室內墻面等適當位置應設置安全管理規程,標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注意事項及危險事故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
3 倉庫應當劃線標識,標明倉庫墻距、垛距、主要通道、貨物固定位置等。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應當設置標明儲存物品的類別、品名、儲量、注意事項和滅火方法的標識。
4 易操作失誤引發火災危險事故的關鍵設施部位應設置發光性提示標識,標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項、危險事故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