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貴陽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貴陽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專業:
(一)未報到入學、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大學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的學生;
(三)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在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四)學生處于休學期間或受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者;
(五)申請二次轉專業或申請退回原專業的(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除外);
(六)以特殊錄取類型錄取的學生,如藝術類、體育類、專升本、五年一貫制、分類考試招生等。
(七)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可優先考慮。
第三十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學校學習或者不適應學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準高于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六)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可出具證明,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第三十一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可以轉入。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或導師組同意。
第三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轉學按照學校有關轉專業、轉學的規定執行。
二、貴陽學院有哪些專業
美術學院 | 環境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美術學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電子工程 汽車服務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 |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電子信息工程 |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化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科學教育 |
法學院 | 社會工作 法學 法律事務 |
經濟管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經濟學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 市場營銷 導游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社會工作 |
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數學與應用數學 軟件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教育科學學院 | 小學教育 學前教育 應用心理學 |
城鄉規劃與建筑工程學院 | 城鄉規劃 土木工程 建筑學 |
文化傳媒學院 | 廣播電視編導 廣播電視學 漢語言文學 秘書學 語文教育 新聞采編與制作 文秘 |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 茶學 環境生態工程 園林 生物工程 園林工程技術 |
音樂學院 | 音樂學 音樂表演 舞蹈學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日語 旅游英語 |
食品與制藥工程學院 | 食品質量與安全 制藥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藥學 |
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