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明德學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的由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貴州大學舉辦的全日制綜合性本科獨立學院,2013年9月貴州大學與泰豪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辦學協議,合作舉辦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并實現產學結合模式。
學院現有在職教職工430人,其中,專職教師320余人,教授19人(5.93%)、高級職稱102人(31.87%)、中級職稱135人(42.18%)、助教25人(7.81%)。專職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3人(0.9%)、碩士學位168人(41.11%)、學士學位149人(46.56%),在讀博士2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53.43%,輔導員50人。
學院始終“以師資隊伍建設、以學科專業建設為龍頭、以科學管理為基礎、以價值提升為目標”的辦學思路,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創新管理模式、強化質量與特色、優化管理與服務,形成了以工科專業為主,經濟、管理、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為國家培養道德高尚、誠信負責、動手能力強、綜合素質好,掌握科學的思維方法,具有較強的獲取知識和創新思維能力的高級技術應用型人才。
依托貴州大學學科基礎,根據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求,現設有經濟系、管理工程系、土木工程系、電氣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健康管理系、傳媒系7個教學單位,設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數字媒體藝術、數字媒體技術、環境工程、生物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會計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英語等34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其中工學類專業及專業方向17個。
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與探索,學院秉承“明理厚德、篤學誠行”八字校訓,以“招好生、教好學、育好人、就好業”為辦學主基調,滿足國家獨立學院辦學條件要求,努力將學院辦成貴州省乃至全國圍繞大數據、大文化、大健康及先進制造為人才培養導向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示范性獨立學院。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系推薦,經轉入系考核同意,報學院主管部門和分管領導批準后,轉入該專業學習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3、經學院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4、成績排名在本專業前20%的優秀學生。
第三十一條
跨科類轉專業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且學生所學課程與轉入專業的前修課程學分相差不得超過30學分,超過者須降級轉入。
第三十二條
申請轉專業時間一般為每學年開始第1-2周,由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交原專業所在系和擬轉入專業所在系分別簽署意見后報學籍管理部門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轉專業僅限一次。
第三十三條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十四條
按照國家及我省招生規定錄取的學生,一般應在本院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者,可以申請轉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4、應予退學的;
5、其他無正當理由或不符合國家有關轉學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學生轉學,須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第三十六條
外校學生要求轉入我院學習者,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原校所學課程及獲得學分與擬轉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