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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政策詳解【2】
1.什么是分類考試招生?
分類考試招生指高職(專科)通過“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錄取考生。
2.通過分類考試錄取與通過普通高考錄取有區別嗎?
除了錄取方式不一樣之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3.考生如何報考分類考試?
考生應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試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詳細了解擬報考院校的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填報院校,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填報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設兩個專業志愿。
填報志愿后,考生須根據填報院校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測試(考試)。
4.分類考試如何錄取考生?
由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錄取成績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錄取成績由考生文化成績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
原則上,文化成績在錄取成績中所占權重不得低于50%。
5.分類考試考生的文化成績如何產生?
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分類考試,其文化成績使用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參加分類考試,須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各科滿分100分,總分為300分)。
6.分類考試考生的職業技能成績如何產生?
分類考試考生的職業技能成績由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產生。
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分類考試考生須查閱填報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要求參加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參加全省普通高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分類考試考生,以省統考成績作為相應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7.參加分類考試應注意哪些問題?
考生報名參加分類考試招生,應認真閱讀擬填報院校的分類考試招生要求及具體安排,按學校要求參加相應測試。
考生應結合自身條件和愛好特長,合理選擇報考院校。
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填報志愿期間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布當天各高職(專科)招生院校填報志愿人數,考生可根據各院校報考情況,合理選擇,增加錄取機會。
8.通過分類考試錄取后還能參加普通高考嗎?
考生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后,不能參加普通高考。
(四川省高考成績查詢系統)
《貴州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相關內容解讀【3】
一、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是什么?
9月印發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明確要求:“各省(區、市)要結合實際制訂本地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國務院文件發布后,我省按照國務院要求開展了深入細致的調研起草工作,經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多次論證修改,形成了《貴州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報省委、省政府審定后,于2015年6月上報教育部申請備案。
2017年2月,教育部批復同意我省《方案》備案。
二、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全面育人。
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和接班人。
二是堅持公平公正。
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
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制度建設,依法治考、從嚴治招。
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是堅持科學選才。
注重人才評價的科學性和綜合性,合理設置考試科目,增加學生選擇權,提高選拔水平,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四是堅持統籌規劃。
按照國家頂層設計和總體要求,統籌規劃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銜接溝通,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充分考慮社會接受程度和改革實施的可操作性,積極穩妥、分步實施。
三、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促進學生知識結構全面合理,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四、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縱向涉及義務教育招生、普通高中考試招生、中職招生、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和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五個方面,橫向涉及促進升學考試和入學機會公平、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四個方面。
我省將按照教育部批復備案的《方案》及有關要求,進一步研究制定《貴州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貴州省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實施辦法》、《貴州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五、改革后高考“3+3”模式指的是什么?
“3+3”模式是改革后的新高考模式。
第一個“3”是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第二個“3”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由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院校及專業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中自主選擇。
六、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么?我省高考綜合改革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規定,高考綜合改革主要內容有三點。
一是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
二是改革后的高考成績由“3+3”構成。
第一個“3”為實行全國統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第二個“3”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3個科目成績,由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院校及專業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進行等級性考試。
三是錄取機制為“兩依據一參考”。
“兩依據”,即依據前面所講的“3+3”成績;“一參考”,即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教育部的批復,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即從2021年開始高考實行“3+3”新模式。
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繼續實行現行高考方式。
七、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特點有哪些?
主要有四個特點。
特點一:改革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特點二:合格性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個學科,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個學科由省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定合格標準。
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4個學科由省統一要求,各市(州)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定合格比例。
特點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學科,設等級性考試,由省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分等級。
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院校及專業要求,從以上6個學科中自主選擇3個學科參加等級性考試。
特點四: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成績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使用。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A、B、C、D、E五個等級呈現,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的兩個依據之一。
八、什么是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唯分數論的重要舉措,將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激發潛能,主動發展,走出教室、走向社會,在社團活動中培養興趣,在社會實踐中經受鍛煉,全面提升德智體美各方面綜合素質。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
具體的評價方式及指標體系,將在教育部備案的《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中明確。
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的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招生錄取中的參考作用是如何體現的?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明確要求將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校招生評價體系。
我省從2013年開始已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記入高考考生電子檔案,作為高校錄取考生參考。
我省將進一步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
在高校自主招生中,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報考條件和初次遴選的主要依據之一,高校可以從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特長表現情況、選修課程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納入綜合成績;在高職招生錄取中,高校將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選拔錄取參考,納入綜合評價內容;在統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以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十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程序有哪些?
總的有五個程序: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材料使用。
五個程序前后連貫,環環相扣。
同時對每個程序的時間、責任主體等作了明確規定。
如寫實記錄由學生自己填寫活動記錄單,教師提供指導,但教師不得代替學生記錄;記錄要及時,突出重點,注重寫實。
再如,整理遴選在每學期末由教師指導學生進行,遴選出來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用于高校招生使用的材料,除要進行公示外,學生和相關教師必須簽字確認,一經錄入不得隨意更改。
這些規定非常明確具體,旨在規范評價過程。
具體的操作程序,將在教育部備案的《貴州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中明確。
十二、如何理解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明確的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重要內容之一,而且要求加快推進。
我省從今年開始實施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方式,為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樣化入學方式。
其中,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參加由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成績測試,以及由高職(專科)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成績方面,2017年至2020年使用現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021年起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此外,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專科)院校。
按照國務院要求,2017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應達到高職(專科)院校招生總數的60%以上。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我省將制定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專項改革配套文件。
十三、在增加貧困、農村和民族地區考生上大學的機會方面,我省將采取什么措施?
增加貧困、農村和民族地區考生上大學的機會,是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大亮點。
2015年我省已在省直高校招生計劃中劃定不低于3%的比例專項面向貧困、農村和民族地區招生,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這一改革措施我省將繼續實施。
十四、如何理解“2017年起逐步合并本科招生錄取批次”?
合并本科招生錄取批次,是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明確提出要“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今年,我省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的二本、三本錄取批次將調整合并為一個批次。
今后,將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再適時進一步合并本科招生錄取批次。
合并本科錄取批次,有利于促進高校突出辦學特色,促進中學實施素質教育。
十五、如何減少和規范高考考試加分?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是《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革方向。
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調整規范權限在中央。
我省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執行教育部等五部委的政策規定。
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方面,目前我省僅保留兩項,分別是“計劃生育加分項目”和“見義勇為人員加分項目”。
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僅適用于省內高校錄取。
今后,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將根據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由省人民政府適時進行調整。
十六、考生如何參加高校自主招生?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的規定,高校自主招生主要針對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各高校自主招生時間必須按教育部統一部署,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
申請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并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高校相應要求后,再接受報考高校的自主測試。
十七、在改革過程中如何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是考試招生工作的生命線。
在改革過程中,我省將采取多種舉措確保公平公正。
一是以制度保障公平。
做到政策制定傾聽民意,政策形成廣而告之,政策實施規范透明;實行剛性計劃管理;考試實行全面監控、全程錄像。
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嚴格實施考生與考場、考官隨機匹配、利益相關人員回避和全程監控錄像等制度。
二是以公開促進公平。
招生工作全程在陽光下運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程序、投檔分數線等全部面向社會公開。
政策加分考生、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名單實行多級審核、多級公示。
三是以監督維護公平。
招生工作始終處于監督和制約之下,對命題、錄取和高校綜合素質測試現場實行全程監督;設立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
形成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監督和自律、監督和制約相結合的完備的監督制約機制和體系。
十八、改革后的高考與現行高考有哪些主要區別?
招考模式和內容 | 現行高考 | 改革后的高考 | |
統一高考招生 | 考試科目 | 實行“3+綜合”模式,分文理科,所有科目均為全國統考。 | 實行“3+3”模式,不分文理科。 |
考試機會 | 英語聽力考試有2次考試機會,其他科目只有一次機會。 | 英語全科一年兩考,其他科目只有一次機會。 | |
招生選擇性要求 | 高校按文、理科類分別招生。 | 高校可提出1-3科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有1科符合即可報考;高校未提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報考。 | |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 高中畢業生 | 按統一高考成績錄取。 | 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文化成績;參加高職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以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
十九、我省如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措施?
“免試、就近入學”是《義務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也是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進的改革事項。
2015年,省教育廳制定了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在深化義務教育領域改革、加速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進程、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不斷提升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免試就近入學,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公開、公平、公正,免費入學。
二十、如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機會和考試公平?
我省將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深入研究實施居住證背景下隨遷子女就學問題,落實《居住證管理暫行條例》要求,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同時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對于在流入地學校就讀并具有流入地學籍的隨遷子女,逐步實現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并可報考當地普通高中學校。
二十一、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何時啟動?
我省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已擬訂了《貴州省中考改革實施辦法(草案)》,待教育部《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再進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制定和完善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錄取普通高中新生的政策措施。
我省今年將印發《貴州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貴州省中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啟動中考改革,改革普通高中考試招生方式,推動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50%以上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開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
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省將全面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