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的概念
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有關單位依托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培養,或是從依托高校在校生中選拔培養的青年學生。符合條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請成為國防生。國防生與軍隊有關單位簽訂協議后,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并參加必要的軍政訓練。國防生完成規定的學業,參加統一組織的軍政訓練,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后,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任命為軍隊干部。
序號 | 貴州招收國防生院校名單 |
1 | 貴州大學 |
國防生招生對象的報考條件
1、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組織分配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2、品德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3、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當年八月三十一日)。
4、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主要要求:身高男生162厘米、女生158厘米以上。體重男生50公斤、女生45公斤以上,過于肥胖不合格。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無傳染性疾病和性病,肝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無異常等。
國防生報考、錄取的程序
1、報考程序。要報考國防生,需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填報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和相應專業。按照當地高校招生辦公室印制的《招生專業目錄》查找相應的國防生專業代碼,根據當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要求填寫。當地將國防生列為提前招生的參加提前批次錄取,不影響普通批次志愿錄取,非提前招生省份,按報考的高校錄取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達到報考高校當地國防生提檔線后,必須經通知參加當地省軍區組織的政審、面試和體檢。政審、面試和體檢工作納入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組織和管理系統,與之同步進行。
2、錄取程序。國防生的錄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軍隊和高校組成國防生錄取小組,以第一志愿為主,綜合考生統考成績及政審、面試、體檢等情況,依次進行錄取。錄取國防生的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報考高校劃定的當地錄取提檔分數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黨員和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審、面試和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為國防生,但可按普通考生錄取。
3、錄取后應辦理的手續。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后,選培辦協同高校招生辦將《錄取通知書》、《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一式三份)一并寄給考生。考生家長作為簽約考生的擔保人與考生一起在《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上簽名。考生開學入校后持《錄取通知書》到選培辦報到,遞交《國防獎學金協議書》,經核查無誤,予以登記注冊后,再到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4、復審復查。國防生入校登記注冊后,選培辦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協同下,于十五日內組織國防生復審復查。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從事國防事業志向、身體情況及協議書簽約等情況。復審復查合格者,確認國防生資格,選培辦、高校簽定《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并返還一份給學生留存。國防生進校后復查復審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績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轉為普通生,專業由學校指定,若高考成績未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待遇
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享受5000元的國防獎學金,其中3000元用于補助學費、雜費,2000元用于生活補助費;在不影響正常學習的情況下,接受軍隊提供必要的軍政訓練,畢業后直接入伍成為一名軍官。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除不得享受其它義務性獎學金外,享有與國家統招生同等的權利。
國防生在校期間的管理
國防生在校期間的管理以高校為主,選培辦協助。國防生按所學專業、年級,編成相應的模擬班、排、連。選培辦組織安排國防生進行軍政教育訓練。國防生在校期間要學習軍政理論課,部分課程納入高校教學計劃。集中軍政訓練主要利用課余、雙休日、寒暑假部分時間進行。
國防生報考研究生的規定
國防生畢業當年經駐高校選培辦綜合考評,擇優推薦報考軍隊院校以及軍隊駐有選培辦高校的研究生。如被錄取,辦理入伍手續后以軍隊干部身份繼續深造學習。研究生學習期間,仍享受軍官的各項待遇。未報考或未考取碩士研究生的國防生分配部隊工作后,根據工作需要,還可報考研究生。
國防生的畢業分配原則
國防生畢業后在服從組織分配的基礎上,根據部隊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按需補充、保障重點的原則,在全軍范圍內(目前主要是空軍)進行分配。服役年限按《軍官法》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國防生畢業入伍后的待遇
國防生畢業入伍后,第一年為見習期,暫按排職(或專業技術14級)、少尉軍銜確定工資標準,享受相關待遇;見習期滿后,授予中尉軍銜,按副連職(或專業技術13級)確定行政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及工資標準,軍齡自入伍報到之日算起。首次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