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公布
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的考生成績在我校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憑考生號或身份證號自行查詢。不再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網址:(http://zjc.gznc.edu.cn)
八、文化課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高考文化考試,藝兼文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藝兼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九、收費標準
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專業考試費按貴州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十、錄取原則
1.貴州民族大學
本科: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進檔考生以專業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將予以退檔。專業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2.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獨立學院)
本科: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按照志愿專業順序由先至后,專業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畢業待遇
貴州民族大學: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大學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獨立學院):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差旅費、住宿費一律自理。
2.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外),繪畫、書寫用具(除紙張考試卷外)一律自備。
十三、聯系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貴州民族大學招生辦:0851-3610412(兼傳真)
聯系人:歐陽章領 蘭覺
網址:http://zjc.gzmu.edu.cn
貴州民族大學音樂舞蹈學院:0851-3610175/3612799(傳真)
貴州民族大學美術學院:0851-3611407/3613799(傳真)
貴州民族大學傳媒學院:0851-3610975
貴州民族大學旅游與航空服務學院:0851-3610275/3610276/3610303
貴州民族大學文學院:0851-3613465
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0851-36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