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線原則
(一)體育專業合格線原則上按體育專業招生計劃數1︰2.5的比例劃定。
(二)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1.本科
(1)文化分數線: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1.5的比例劃定體育專業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綜合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1.3的比例分別劃定體育文(理)綜合(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三本及高職(專科)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文化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總數,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劃定三本及高職(專科)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