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命令,我縣度冬季征兵工作自11月1日起全面展開,F將征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對象
今冬征兵的主體對象為具有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
二、征集條件
(一)年齡條件
征集主體對象年齡為年滿18至24歲。其中: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青年放寬到21歲,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3歲,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4歲。經本人同意,年滿17歲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也可報名應征入伍。
(二)政治條件
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
(三)體格條件
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三、征集辦法
適齡青年持戶口簿、畢業證或學籍證等有效證件到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征兵辦報名應征,經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批準的時間統一為12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12月1日起算。
四、征集時間
從11月1日開始征集,報名時間為11月1日至15日,12月10日開始起運新兵,12月31日前運送完畢。
五、公開公示
對初選預征對象、送檢對象、預定新兵名單,同時在縣、鄉(鎮)兩級征兵辦公室外醒目處張榜公示,對舉報和反映確有問題的,以及復審復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資格。
六、優先征集
1、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
2、駐海島、邊境、遠離居民區等條件艱苦地區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干部子女,符合條件的優先批準入伍。
3、在少數民族自治縣、鄉范圍內,優先批準本縣、鄉的非主體少數民族青年入伍。
4、縣級兵役機關審批定兵時,優先批準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入伍。
七、優撫政策
1、應征入伍青年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2、各級各類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入伍青年,在服役期間和退出現役后享有提干、復學、升學、安置等優惠政策。(具體優惠政策情況可網上查閱或到縣征兵辦咨詢)
自治縣人民政府征兵辦設在自治縣人武部辦公樓一樓,電話:0778—2420285。
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