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廣西民族師范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廣西民族師范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按招生錄取專業就學,一般不得轉專業,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二)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院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他的專業學習者;
(三)經學院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第二十六條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變化,經學生同意,學院在必要時可以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
第二十七條學生轉專業、轉學均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請,轉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學生在我院范圍內轉專業,經所在系和擬轉入系審核同意,報學院教務處審批,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二)轉入其他學校,需經兩校同意,報自治區教育廳批準;
(三)學生轉專業、轉學的手續,須在一年級第二學期或二年級第一學期開學兩周內辦理;
(四)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學生在我院范圍內轉專業,一年級學生可轉入同年級學習,二年級學生必須轉入一年級學習;
(五)學生轉入新專業,必須修滿該專業規定的課程方可畢業;一年級學生轉入同年級學習,所缺專業課程須申請補修。
(六)外校學生要求轉入我院,除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外,還要進行政治、文化、健康審查,合格者才能轉入。
第二十八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轉學:
(一)經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不予轉專業、轉學;
(二)學生在原專業就讀已達三個學期的,不予轉專業;
(三)招生時不在同一批次的,不予轉專業;
(四)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不予轉專業;
(五)已達到被取消學籍程度的,不予轉專業;
(六)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不予轉學;
(七)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不予轉學;
(八)應當予以退學處理的,不予轉學;
(九)其他無正當理由的,不予轉專業、轉學。
二、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有哪些專業
教育科學學院 | 小學教育 學前教育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 體育教育 |
藝術學院 | 美術學 音樂學 視覺傳達設計 環境設計 舞蹈表演 舞蹈學 美術教育 產品設計 |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 城市管理 行政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市場營銷 物流管理 財務管理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外國語學院 | 商務英語 越南語 泰語 英語(師范) |
文學與傳媒學院 | 漢語言文學(師范) 秘書學 小學教育 新聞學 小學語文教育 |
化學化工學院 | 藥品經營與管理 化學工程與工藝 應用化工技術 化學 藥物分析 制藥工程 |
數理與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物理學(師范) 通信工程 網絡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物聯網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電子信息工程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 | 酒店管理 地理科學 歷史學 旅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