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教育廳發布2020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工作的通知。
為加快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從根本上解決農村教師隊伍存在的數量不足、質量不高和結構不合理等突出問題,廣西從2013年起,就開始實施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定向師范生在校期間享受免費教育,畢業后按協議定向就業。
今年面向申報定向培養需求計劃的74個縣(市、區),招收和培養定向師范生3142名,分別是高中起點三年制專科層次1113名、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743名、初中起點五年制專科層次1286名。
通知具體如下:
招生計劃
(一)招生數量。
今年面向申報定向培養需求計劃的74個縣(市、區),招收和培養定向師范生3142名,分別是高中起點三年制專科層次1113名、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743名、初中起點五年制專科層次1286名。
(二)培養院校。
實行分片區委托培養,今年培養院校為南寧師范大學、北部灣大學、玉林師范學院、河池學院、百色學院、賀州學院、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廣西教育學院、廣西體育高等專科學校、廣西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12所院校。招生計劃納入學校總計劃統籌安排,不單列下達,計劃下達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調整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為小學教育,具體招生學校、計劃數、定向縣(市、區)詳見《2020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及條件
按照“從縣(市、區)招生、回縣(市、區)就業”的招生原則,考生必須屬于招生計劃中所確定的縣(市、區)戶籍的2020年初中、普通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小學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志愿從事農村小學教育事業,自愿報考定向師范生,且保證畢業后到定向縣(市、區)農村小學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心健康,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等相關標準體檢合格,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招生要求。
報讀四年制本科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高考總分(含高考加分,下同)要達到2020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報讀三年制專科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高考總分要達到2020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高職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
報讀五年制專科定向師范生的初中畢業生,中考成績不低于2020年戶籍所在縣(市、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沒有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以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為標準)計劃內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等級。
招生錄取程序
(一)發布定向培養需求計劃。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收集發布各有關縣(市、區)的定向培養需求,并向社會公開發布定向培養計劃。
(二)報名和志愿填報。
1.普通高中畢業生志愿填報。符合報讀四年制本科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類志愿欄中填報指定培養院校的小學教育專業。符合報讀三年制定向師范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在高職高專提前批定向類志愿欄中填報指定培養院校的小學教育專業。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按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2.初中畢業生報名。符合報讀五年制專科定向師范生的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薄、學生素質報告表(學生手冊)于8月10日—16日到所在畢業學校報名;其中異地就讀、符合報名條件的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薄、學生素質報告表(學生手冊)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報名。
考生報名時,應按要求、客觀準確的填寫報名登記表,并貼好相片。由考生所在的畢業學校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依據其在校表現情況和學業成績,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將具備報考資格的學生于8月18日前推薦上報縣(市、區)教育局。
(三)面試。
1.面試主要對考生將來從事小學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條件、基本素質和潛能進行摸底考核。面試主要內容有:形體儀表、漢字硬筆書寫、語言表達、特長展示。
2.面試由培養院校負責組織,市、縣(市、區)教育局協助配合。面試考官小組一般由高校教師教育專家、一線小學優秀教師(或校長)、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成員5名或7名組成。面試的時間、地點等由培養院校自行安排,并及時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和培養院校網站公布。
3.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面試,在提前批志愿填報結束后,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填報了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志愿的考生名單提供給培養院校。承擔四年制本科層次培養的院校按照計劃數1:1.5的比例,組織考生面試。承擔三年制專科層次培養的院校組織報考本校定向師范生的所有考生面試。面試結束后,培養院校將面試合格人員名單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4.初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面試,由生源縣(市、區)教育局從高等級到低等級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初選,按照自治區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將面試人員報給培養院校,由培養院校組織面試人員進行面試。
(四)錄取。
1.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錄取。培養學校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計劃,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分地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同等分數的,優先錄取面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定向縣(市、區)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級市范圍內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見,對同意調劑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補足缺額。經在同一地級市內調劑錄取仍未能完成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志愿。
2.初中起點定向師范生錄取。培養院校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計劃,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中考成績按照地域從高等級到低等級進行擇優錄取。同等等級的,優先錄取面試成績優秀的考生。五年制定向師范生不做跨縣(市、區)調劑。
(五)簽訂協議。
1.定向師范生入學前與培養院校和定向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協議。《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由自治區教育廳、黨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制訂,培養院校印制。
2.培養院校將《協議書》隨本校《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定向師范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協議書》,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
3.培養院校將錄取簡明登記表、定向師范生招生錄取情況以及《協議書》,郵寄或送達定向縣(市、區)教育局。
4.定向縣(市、區)教育局收到《協議書》后,經當地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及時寄回培養院校的招生部門。
(六)復查備案。
培養院校要認真做好定向師范生入校后的復查工作,并將復查合格的錄取名單進行備案。其中高中起點定向師范生的備案,由培養院校攜錄取名單到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備案手續。初中起點定向師范生的備案,由培養院校按照“五年一貫制”新生錄取備案要求攜錄取名單到自治區教育廳進行備案。
相關政策
(一)定向師范畢業生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和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后,由定向縣(市、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要求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后,由定向縣(市、區)按協議安排就業,在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教育6年以上。體檢不合格的定向師范畢業生,解除協議,退還給培養院校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重新擇業。
(二)定向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其他脫產學歷教育。畢業時不履行定向培養協議的,要按規定退還給培養院校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和違約金。各地對服務期滿定向師范畢業生的學歷深造、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在安排國家和自治區各項獎助學金時,培養對象與同類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師范畢業生到教學崗位后,有關市、縣(市、區)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及時按規定辦理相關招聘錄用手續。
工作要求
(一)定向師范生招生是實施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重要環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引導和支持優秀初中、高中畢業生報考定向師范生,鼓勵優秀人才積極投身小學教育事業。
(二)各有關縣(市、區)教育局要積極協調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切實做好考生與本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協議書》的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本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的《協議書》寄送培養院校。
(三)各有關培養院校要嚴格按規定的程序、標準和時間,切實做好定向師范生的招生錄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公平公正。對違規違紀招生錄取行為,一旦查實,取消定向師范生錄取資格,并視情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工作人員和所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