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住宿費收費標準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為了確保每一位經濟困難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包括獎、助、勤、貸等多渠道的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克服經濟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被錄取的新生在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考生資格及身體狀況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
第二十五條 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授予。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校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頒發右江民族醫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校相關文件要求,成績合格者,頒發右江民族醫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者,可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專升本”,升入相關本科專業學習。